问:甲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自备案后生效?
答: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只是行政管理要求,并非许可使用合同的生效要件。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问:甲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自备案后生效?
答: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只是行政管理要求,并非许可使用合同的生效要件。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