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出去爬山,没带工作手机,5小时没回家长消息——回来就被问责,紧接着被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最近全网热议的南京"爬山被辞退"事件。
事情不复杂: 这位助教平时负责对接家长,回复消息全部纳入绩效考核。休息日呢?公司要求"每隔3小时看一次手机、及时处理工作"。
爬山、没信号、5小时没回 → 领导轮番电话问责 → 全群公开批评 → 没几天收到解除通知。
但她没有忍。目前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的2N赔偿金和拖欠的加班费,还整理了900多张隐性加班的截图。
⚖️ 律师怎么看?(引用公开报道中的专业解读)
1️⃣ 休息日强制"每3小时盯手机待命" = 违法变相加班 《劳动法》规定,标准工时制下休息日就是法定休息时间。回复家长要查资料、对接资源,是实打实的工作,还跟绩效工资挂钩——占用休息时间又不给加班费,这个制度本身就站不住脚。
2️⃣ 以"发帖维权"为由辞退,够不上合法解除 《劳动合同法》里,辞退必须是"严重违纪、造成重大损失"。正常维权、客观分享个人经历,达不到这个门槛。所以她主张的2N赔偿金,法律上支撑力度很高。
划重点:休息日到底要不要回工作消息?
✅ 休息日是你的法定休息时间,公司无权要求"随时待命" ✅ 要求待命 + 纳入考核 + 不算加班费 = 变相无偿加班,可以留证据 ✅ 被辞退先别慌:要书面通知、保留聊天记录和考勤记录,2N还是N+1,看解除理由是否合法 ✅ 维权路径:协商 → 12333投诉 → 劳动仲裁(主张加班费、赔偿金)
⚠️ 案件还在仲裁中,具体事实以官方通报和裁判结果为准。本文引用律师观点来自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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