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已经癫成我不认识的样子了……
据红星新闻12月9日报道,60岁已婚男子尹某与35岁女子孟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去年3月因分手事宜引发争执,尹某醉酒后追赶骑共享单车离开的孟某时意外摔倒,经抢救9天后去世。尹某的妻子和女儿将孟某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类损失共计50余万元,近日法院一审驳回了该项诉讼请求。

事发当天,尹某、孟某与多名友人共同参与聚餐唱歌,期间尹某有饮酒行为。聚会结束后,孟某与尹某一同打车离开KTV,下车后两人就终止不正当关系的事宜发生争执。孟某不愿继续纠缠,选择骑共享单车离开现场,醉酒状态下的尹某随即追赶,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路过的好心人发现后,立即拨打120将尹某送往医院救治,医院当晚10点下达《病危通知书》,经过9天的全力抢救,尹某最终因心脏呼吸衰竭宣告死亡。

尹某的妻子和女儿在诉讼中主张,孟某与尹某一同离开聚会场所,明知尹某已醉酒且年满60岁,应当预见其追赶行为可能引发摔倒等危险,却仍骑共享单车离去,属于间接故意放任损害结果发生。同时,家属认为孟某对醉酒状态的尹某负有送回家妥善安置的义务,其未履行该义务导致悲剧发生,因此要求赔偿50余万元损失。
面对指控,孟某辩称,事发时尹某意识清晰,能够与出租车司机正常沟通,还主动提出提前下车步行,并非处于完全失控的醉酒状态。两人发生争执后,她曾被尹某挽留,又共同散步了一段时间,之后自己通过语音导航骑共享单车回家,并未察觉尹某有追赶行为,也不知道其摔倒的情况。孟某强调,自己并非聚餐组织者,也没有对尹某进行劝酒,尹某的摔倒死亡与自己的行为没有任何关联,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过程中,调取了尹某的相关诊疗记录,明确其死亡原因是心脏呼吸衰竭,并非单纯因醉酒导致。法院指出,认定侵权责任需满足“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四个核心要素,而原告方未能举证证明孟某存在主动挑衅、放任危险等违法行为,也无法证实其主观上存在过错,更不能证明尹某的死亡与孟某的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进一步认定,孟某作为聚会参与者而非组织者,既无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也无证据表明其有劝酒行为,因此“妥善安置醉酒者”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尹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醉酒后追赶他人的潜在风险具备认知能力,其自行选择追赶的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应自行承担。

此外,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孟某明知尹某已婚,仍与其保持不正当暧昧关系,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了尹某的家庭和睦,应当予以严肃批评教育。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尹某家属是否提出上诉暂无公开消息。


婚姻的底线是忠诚,成年人更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别因一时糊涂打破道德边界,也别在冲动之下忽视安全,守住本分才能少惹麻烦。也得亏被告遇到了明事理的法官,不然偷吃不成可能还得背上官司赔钱。
对此,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