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就像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总是由着胜利者书写。
千百年来,在各种各样的文字著作之中,秦始皇总是被塑造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暴君形象。围绕着秦始皇的残暴,编织着一个又一个形形色色的故事。
焚书坑儒这两件并列组合且影响深远的历史事件,就是其中的典型。两千多年来在各种文学作品中被人反复批判,更为儒家披上了一层殉道者一般崇高的道德外衣,成为其道德合法性的重要背书之一。
但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1、焚书确有其事焚书的事情,详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纪事记载:
秦始皇三十四年,在咸阳宫的酒席宴上,博土们之间发生了争论。
争论的主要分歧,在于秦政府是否应当以历史传统为师,修正全面实行郡县制的政策,秦始皇将这个问题下到朝廷会议继续讨论。
在廷议的讨论中,一贯主张全面郡县制的丞相李斯,大力强调薄古厚今,进而提出了焚书的建议。
最终,李斯的建议,被秦始皇采纳,作为法令,颁布执行。

焚书台遗址
焚书这件事情,是秦帝国君臣间经过议论后,颁发并执行重大政令的政治事件。
《史记》 的记述之中,时间、地点、人物、事情都有明确的交代,焚书诏令的产生和下达也符合秦代政令的程序,文本的信用度相当高。
若是进一步探究这件纪事,其源头乃是司马迁是根据《奏事》这部书写成的。
而《奏事》乃是记载秦国大臣的上奏文和名山刻石的史料集,是可信度最高的第一手史料。
因此,焚书作为一件历史事实,没有什么可以过多质疑的地方,《史记 .秦始皇本纪》中关于焚书的记载,也基本上可以确定是可靠的信史。
至于始皇下令焚书的原因,也并不是特别的难以理解,无外乎统一文化思想,巩固统治基础。
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者们,鼎立新朝之后,也都会有相应的措施,用以巩固法统,凝聚人心,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
2、坑儒疑点重重坑儒的事情,也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
不过,相比于对‘焚书’事件详实可靠的记述,有关‘坑儒’的纪事更像是一段起伏跌宕的故事,作为一件历史纪事来看,显得颇为不靠谱,到处都是欲盖弥彰的漏洞。
坑儒事件的起源,来自于始皇帝在死亡压迫下,对于长生不老的迫切追求。

秦始皇
晚年的始皇帝为了追求长生,大量的召集方士入宫效力,数量超过三百人。
其中最有名的便是徐福、侯生、卢生和韩众等人,他们受到秦始皇的礼遇厚赏,四处为秦始皇寻找不老的仙药。
可惜,所谓长生不老注定是虚妄。
随着时间的流逝,诸多方士在耗费了帝国大量的资源之后,却并没有给予始皇帝期望的结果,所谓仙药依然是一个只存在于众人憧憬之中的物什。
卢生和侯生等一帮方士们,实在是有些玩不转了,于是串通起来准备跑路,这是坑儒事件的导火线。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对于由此引爆的坑儒事件是这样记载的:
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
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这段纪事用白话翻译出来,大概意思就是:
秦始皇听说方士卢生和侯生逃亡以后,大怒说道:“我没收天下的书籍,将其中没有用的通通清除。
广泛召集了很多文学、方术之士,希望由此振兴太平,让方士们寻求仙药。
现在了解到韩众逃亡不归,徐福等人的耗费数以亿计,末了还是得不到仙药,传来的都是相互告发谋利图私的消息。
对待卢生等人,我不但尊重,而且赏赐甚厚,现在反而诽谤我,以此加重我的不德。
对于在咸阳的诸生,我派人查问,其中有人制造妖言,惑乱百姓。”
于是派遣御史一一审问诸生,诸生们相互告发以解脱自己。犯禁违法的有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在咸阳活埋,让天下都知道,以惩戒后人。
这就是历代最早关于坑儒事件的记载,千百年来有关坑儒的种种故事议论,都是从这段纪事生发出来的。
但是大家若是仔细阅读这段文本,便会发现其中存在诸多的疑问。
首先,便是在“坑儒”事件中,关于受害者称谓的奇怪变化。
在坑儒事件中具体提到名字的几个人都是方士。例如:侯生和韩众,韩国出身的方士。
徐市,就是徐福,齐国出身的方士。卢生,燕国出身的方士。
这些有名有姓的方士多年出没在秦始皇身边,糊弄秦始皇,自然地成了坑儒事件的打击对象。
除此之外,被谴责的还有“文学方术士”。
“方术士”,就是方士。“文学”,就是文学之士,可以泛称博学善文的人,也可以用来指称儒学之地。
奇怪之处就在于,相比于‘方士’出场的众多人物,这里提到的‘文学’却并没有一个有真名实姓,直接是一笔带过。
到了这段文字的下半段,文学方术士的称呼又变更成了“诸生”。
诸是多的意思,生的意义是学生。诸生的字面意义就是多位学生,后来往往用来指学习经书的儒生。
这里以“诸生”取代“文学方术士”,明显淡化了方士,强化了儒生的存在感。
继续深挖,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紧接着这段纪事的,是公子扶苏登场劝谏秦始皇不要重罚儒生的纪事。这段纪事的原文是这样的:
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日:“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始皇怒,使扶苏北监唯上察之。”蒙恬军于上郡。

这段文字乃是有关坑儒事件的一条重要补充,不过细读之下却显得非常的突兀。
按照常理讲,坑儒事件起源于方士求药,但扶苏劝谏秦始皇,却半点没有提及相关的事情。
而是突如其来地扯到诸生。而且其话里的诸生意义也变得非常明确,就是诵读和师法孔子的儒生。
显然,扶苏这句话是掐头去尾,经过加工后,有意的添加上去的。不像是为了劝谏秦始皇,倒像是为说明诸生就是儒生而说的。
如果去除扶苏的这段劝谏,秦始皇坑埋儒生这件事情的记载与儒生就很难扯上关系。
短短两段话,区区百余字的记述。
同一件事情之中,关于坑儒事件的受害的称谓竟然发生了四次变化。
从一开始的方士、文学方术士,到后来的诸生和‘皆颂法孔子’的儒生,事件缘由的方士被隐藏淡化,没有关联的儒生反而成为主角。
其次,关于受害者的处刑方式。
根据前一段纪事, 秦始皇大怒以后,下令将这批文学方术士交给御史处置,“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
御史,或者是指负责监察的御史,也可以是御史大夫的略称。
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法务在其职责内。按照秦国的制度,文学方术士们既然交由御史处置,那么正常来说,他们将根据当时的法律来进行审判。
根据目前了解的秦汉法律,以及近年来出土的大量法律文书来看。
其中关于死刑的处置,并没有活埋处死的律文和案例。
在秦汉历史上,活埋处死仅仅出现在残酷的战争中,往往是作为受到谴责的暴行被记载下来的。例如:秦国大将白起活埋赵国四十万战俘,项羽活埋秦国二十万降卒。

坑儒
显然,这其中的记述有着非常明显的逻辑漏洞和矛盾之处。
若是秦始皇直接下令活埋,为什么会交由御史大夫审问处置?若是由御史大夫负责办案,又为什么会采用活埋这种不符合秦国律法的处置方法?
如此记述,反而有种为表现秦始皇残暴,而故意为之的意味。
最后,关于几位著名方士的处置。
坑儒之事,历来质疑者很多。
有一种流传较为广泛的说法是,秦始皇坑杀的其实是方士,这种说法与史料记载相互印证,有着一定的依据,但也并不是完美无缺。
其最大的疑点便在于几位被始皇指名道姓的‘首恶’的结局。
记述之中,这件事情完全是因由方士求药而起,被坑杀之人多达四百六十余人,但秦始皇身边最出名的几位方士却大多没有后续记载。
在所谓的坑儒事件中,方士卢生、韩众和侯生等逃亡,从此下落不明,石生也是没有了消息。
剩下的徐福是与韩众和侯生等一起直接受到秦始皇谴责的人,指名道姓,却并没有受到事件的影响,他没有逃亡,也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
一直在琅琊台愉快地生活,继续为秦始皇寻找永远找不到的仙药。

徐福(秦朝著名方士)
在所谓的“坑儒”事件中,几位最出名的首恶不是逃亡就是安然无恙,这种名不副实的结局,完全不能使人信服,甚至让人怀疑秦始皇是否坑埋过方士。
至于将这件事情说成是“坑儒”事件,就更显得荒谬了。
综合上述分析,坑儒之事完全没有可靠的事实理论依据,甚至连坑杀方士的说法都有待商榷。
那如此一个经不起推敲和考证的故事,又为何能够作为一个文化典故流传如此之久,成为秦始皇暴君形象之上的一个重要注脚的呢?
3、人为编造的历史谣言秦始皇‘坑儒’之事的发展,历史上经过了坑方士与坑儒两个阶段的演变。
坑方士这件事情,最早是一则流传于西汉初年的历史故事,其原型出自于《说苑·反质》篇。
其中的记述比《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的故事更加完整、生动。
故事的前半段大体同于《史记》坑方士的纪事,不同之处在于后半段的故事。
方士侯生逃亡后被抓,秦始皇亲自升堂审问,准备痛斥后处以车裂的酷刑。结果这位侯生临危不惧,正义凛然。
他口若悬河,对怒气冲冲的秦始皇来了一段长篇说教,直说得秦始皇先是默然不语,继而觉悟动摇,最后感叹悔过,释放了侯生。
很显然,这是一则纯粹以秦始皇为反面人物,进而衬托、美化方士群体的趣闻故事。
不管从叙事逻辑还是历史实际方面,这则故事的真实性都经不起推敲。
最终目的大概是渲染一种大无畏的献身精神, 宣扬方士们以生命的付出,换来了正义的荣光,同时也告诫诛杀方士的帝王终究是要后悔的。
‘坑儒’之事,便是儒生群体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造加工后的二次创作。
遍察西汉一代的各种文献资料,并没有焚书坑儒这个词汇的描述。
直至王莽之乱,东汉建国,中兴之君光武帝喜好经术,二代明帝,三代章帝也是一脉相承。
连续三代君王的推波助澜使得儒学成了国教,儒家的经典有了朝廷的钦定,解释经典的传文,也有了官方的认可,上行下效之下,掀起阵改造历史、附和经书的风潮。
卫宏是活跃于光武帝时代的儒学经师,他为钦定的儒家经典作序,在《诏定古文尚书》中将秦始皇坑方士的故事进行了改造。
在这个改造的故事中,本来没有的坑儒地点,正式确定在始皇陵南面的骊山陵谷,就是后来传说的坑儒谷。

此时,坑埋的时间也被确定了下来,是在冬天。
不仅情节更为详细,坑埋的过程也有了具体的描述,先射死,后填土。被坑埋的儒生数量也增加到七百人,不仅有诸生,而且加进了博士。
通过大量的故事改造和细节添加,将儒生们塑造成殉教的圣徒。
除了历史改造之外,儒生们又制造了新的历史名词。
《汉书》,又称《前汉书》,东汉班固编撰,班昭、马续补作。中国首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汉和帝年间。
《汉书·五行纪》中历数秦始皇的各种暴政,首次将“燔诗书,坑儒士”两件历史事件同时并举。
再经过精练提取,“燔书坑儒" 作为一个四字专用名词出现在《汉书·地理志》中,并在在随后的传承衍化之中,逐渐演变为焚书坑儒这个汉语常用典故。
至此,我们可以作一个简单的总结:
焚书可信,断无可疑。坑方士,乃是人为编造的假故事,编造的时间在西汉初年。坑儒生,则是东汉时期,儒生群体以坑方士的故事为原本,进行的二次创作。
儒生们不但将被坑埋的假帽子抢来戴在自己头上,以未曾支付过的牺牲骗取道德的荣光,更是私下里作了手脚,将《史记》的相关记载按照自己的意图作了修改。
从此以后,坑儒的谎言变成历史,焚书坑儒这个真假参半的合成词,变成一种文化符号。
这个文化符号,借谴责专制暴君、谴责文化暴行之名,将儒家经典拾举为圣经,将儒生抬举为殉教的圣徒。
因为这个文化符号,秦始皇为此背了两千年的黑锅。凡论始皇残暴,焚书坑儒必是首当其冲、不可辩驳的重要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