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强拆致一强拆人员死亡,当事人依法是否应为“正当防卫”

青锋咸阳张恒涉强拆致人死亡一案迎来关键转机,被羁押两年九个多月的当事人张恒,经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决定取保候审。这一司法调整

青锋

咸阳张恒涉强拆致人死亡一案迎来关键转机,被羁押两年九个多月的当事人张恒,经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决定取保候审。这一司法调整,让这起备受争议的“房主反击强拆人员致死案”再次走进公众视野。该案不仅关乎一名普通公民的罪与非罪,更直面民众最关心的法治命题:面对司法已认定的非法强拆,公民挺身而出制止不法侵害,不慎致人死亡,究竟是故意伤害、防卫过当,还是合法的正当防卫?本案的走向,不仅将界定公民私权救济的合法边界,更能对各地频发的非法强拆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为全民树立清晰的守法、维权标尺。

梳理本案完整事实,核心争议的前提已然明确,本案的核心背景是彻头彻尾的非法强拆,而非合法行政拆迁。此前,当地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明确认定参与本次拆迁的十余名相关人员,实施故意损坏财物的犯罪行为,并对涉案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等刑罚。这一司法判决具有终局法律效力,从法律层面彻底敲定:案涉拆迁行为并非合法履职的行政行为,而是多人参与、有组织、有预谋的刑事不法行为。

事发当时,郑某某、寇某某、石某等拆迁人员,手持防爆盾、防暴叉、橡胶棍等制式器械,强行闯入张恒父子的住宅,并非法限制、强制带离房屋主人。住宅是公民的私人领地,是受法律绝对保护的“私人堡垒”,非法强行入户、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拆毁私宅,三重不法侵害叠加,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住宅权、人身自由权与合法财产权。面对正在持续升级的紧迫不法侵害,张恒为守护自家房屋、阻止不法侵害继续发生,持自制长矛反击,捅刺致拆迁人员石某死亡,这是本案完整的行为逻辑链条。

围绕这一行为的定性,公诉机关与辩护方形成了完全对立的观点,核心分歧直击正当防卫的司法适用标准。公诉机关指控,张恒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同时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认定其属于防卫过当,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简言之,公诉机关认可张恒具有防卫前提,但认为其防卫手段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需追责。

而张恒的代理律师则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核心质证关键点在于本案的证据瑕疵。公诉机关指控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核心证据,均来自涉案强拆人员的证人证言。但从法律逻辑与常理来看,这些证人本身就是本次非法强拆的参与者、不法侵害的实施者,与案件结果、当事人张恒存在直接的利害对立关系,其证言存在天然的倾向性与片面性,无法客观、完整还原现场对峙的紧张状态,不足以作为定罪量刑的核心依据。在证据存疑、不法侵害已然查实的前提下,应当秉持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认定张恒无罪。

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从普法角度拆解本案,不难发现本案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法理支撑十分充分。首先,正当防卫的核心前提是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不法侵害不仅限于暴力伤害、刑事犯罪,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损毁公私财物、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均属于可实施防卫的不法侵害范畴。本案中,司法判决已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且构成刑事犯罪,不法侵害的客观性、合法性障碍已彻底消除。

其次,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具有紧迫性。事发时,多名拆迁人员手持防护、攻击性器械强行入户,意图强制控制人身、拆除房屋,不法侵害并非预备、结束状态,而是正在持续、随时可能升级的紧迫状态。面对多人持械入侵私宅、人身与财产安全同时遭受威胁的场景,普通公民无法精准预判侵害程度、精准控制防卫尺度,法律不应苛求防卫人在紧急对峙状态下保持绝对理性、精准把控防卫力度。

最后,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司法实践中,判断防卫限度需立足防卫人所处的真实场景,以普通人的认知水平评判,而非事后以旁观者视角苛责。张恒面对的是多人持械非法入侵、人身自由被限制、祖传住宅被损毁的多重不法侵害,其反击行为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自救行为,在现场紧急、对峙激烈的状态下,难以苛求其精准区分防卫尺度。反观公诉机关仅依据利害关系人的证言认定防卫过当,未充分考量不法侵害的在先性、紧迫性、持续性,不符合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初衷。

法律设立正当防卫制度,核心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制止不法侵害、弘扬正气、震慑违法。该制度绝非不法行为的“保护伞”,更不允许司法机关对守法公民的自救行为过度苛责。长期以来,部分地区存在非法强拆屡禁不止的乱象,个别人员漠视公民合法财产与人身权利,试图以暴力手段逼迫民众妥协,本质是对法治权威的践踏。

张恒一案的审理结果,有着远超个案本身的意义。对普通民众而言,本案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公民的合法住宅、人身自由、私有财产不受非法侵犯,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公民依法享有正当防卫的权利,无需一味退让、被动承受。只要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为制止侵害而实施,就应当得到法律的包容与认可。

对各地试图违规强拆、暴力侵权的相关人员而言,本案更是一记严厉警示:非法强拆绝非“合法履职”,而是涉嫌故意毁坏财物、非法入侵住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面对公民的合法防卫反击,不法侵害者需自行承担自身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司法绝不会为非法侵权行为兜底,更不会让守法公民为不法者的过错埋单。

如今案件出现取保候审的转机,期待司法机关能够坚守法治底线,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严格适用正当防卫相关法律规定,摒弃“唯结果论”的裁判思维,充分考量不法侵害的在先过错、现场侵害的紧迫性、证据的客观性,依法作出公正裁决。唯有精准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既不让不法者肆意侵权,也不让守法者蒙冤受罚,才能真正彰显司法公平正义,筑牢公民权利的法治屏障,从根源上遏制非法强拆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