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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只想让尹锡悦被判死刑,除了斩草除根,他没有别的打算。
10月29日,在首尔高等法院二审结案庭审上,特别检察组再次要求法庭判处前总统尹锡悦死刑。而且特检组专门向法庭施压,说这件事没有任何“犹豫的理由”。
检方指出,死刑之所以可能遭到反对,是因为担心会出现误判。但本案事实清楚,没有任何误判的余地,首尔市民能亲眼看到“特种部队直升机降落在国会大厦……用锤子和枪支砸碎大楼窗户强行闯入的场景”,证据确凿。
特检组提醒法院,“尹锡悦是企图否定和推翻韩国宪政秩序的叛逆者”,差点将这个国家带上独裁道路。因此,唯有死刑才能“避免出现第二个尹锡悦”。
(特检组要求法院判处尹锡悦死刑)
早在今年1月时,特检组就在一审结案庭审中以内乱头目罪请求判处尹锡悦死刑。2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认定内乱罪成立,但综合考虑戒严计划不够周密、武力使用相对克制、多数计划未得逞、无前科和年龄较高等因素,判处其无期徒刑。
特检组认为一审量刑过轻,随后提起抗诉。
检方强调,所谓“武力克制”,主体是军人,而非尹锡悦本人;至于计划不周密、未得逞,也并非嫌疑人本意,无法成为减轻量刑的理由。特检据此向法院提出,“被告尹锡悦背叛国民,必须受到法定最高刑罚的惩处”。
实际上,即便尹锡悦最终被判处死刑,真正执行的可能性也极低。
韩国上一次执行死刑,还要追溯到1997年12月。此后近三十年时间里,尽管有多次死刑判决出现,但从未执行过,因此韩国已被国际特赦组织列为“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
前总统全斗焕1996年因军事叛乱、内乱罪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无期徒刑,1997年底获金泳三特赦后于1998年初出狱,最终在家中去世,享年90岁。
所以对尹锡悦来说,就算法庭真的下达死刑判决,也几乎不可能真正执行。甚至未来政局如果变化,出现愿意承担政治代价的继任总统,他还可能通过特赦获释。
换言之,检方求死刑更多是在法律上完成对“内乱头目”的定性,被告人最终结局大概率是长期监禁乃至小概率的特赦。
(首尔高等法院负责尹锡悦内乱案二审)
正因如此,尹锡悦本人即便入狱,明知可能被判处死刑,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恐惧来。一审期间,甚至有镜头记录下他有说有笑的场景。
既然如此,李在明为什么一定要推动判处尹锡悦死刑呢?
实际上,关于尹锡悦的判决,从来都不只停留于其本人的命运安排,而是从一开始就跟党派政权深度挂钩。
在戒严当晚国防防谍司令递出的逮捕名单上,李在明的名字高居榜首。既然尹锡悦已经把对手列为清除的首要目标,就别怪李在明“以牙还牙”了。何况手上有法律的武器,对其斩草除根,几乎不需要面临任何心理、道德及舆论负担。
同时,李在明本人就是经历尹锡悦内乱案后上位的,内乱罪名及处罚力度还间接反映着其执政路线的正确性。拿出坚决拨乱反正的态度,更有助于全面推翻前任的所有政策,推行执政党的路线。
尽管尹锡悦本人已经进了大牢,但其支持者仍然有一定外部基础。判处死刑既是对保守阵营的进一步打击,也可以回应本方势力关于“正义不足”的批评。
而且正如检方所说,尹锡悦内乱案性质极其恶劣,必须通过死刑起到警示作用。更何况,前面几位总统被特赦的案例影响下,李在明就更需要通过死刑把尹锡悦死死钉在监狱内。一审判决时,韩国总统就明确强调,必须“确保其永不出狱”。
(李在明要求尹锡悦永远不能出狱)
李在明指出,有了全斗焕和卢泰愚的前车之鉴,韩国还能发生第三次总统内乱,归根结底就是仗着特赦,有恃无恐。只有彻底杜绝特赦,才有可能避免类似事件第四次发生。
而死刑,正是让特赦门槛提到最高的保证。
目前二审的结果何时能出炉,法院方面还没有给出消息,外界推测今年底或明年年初都有可能。按照惯例,二审将无期徒刑改判为死刑的概率不高,届时检方大概率还会再次上诉;如果改判,尹锡悦方面同样会提交三审要求。而三审作为终审,结果可能还要再拖几个月。
总之,无论终审结果如何,真正执行死刑的概率都近乎为零。李在明并非想要尹锡悦的命,而是“死刑”这个象征性意义。最重要的,是保证对手在监狱里,一直蹲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