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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官渡区:一起“石墩纠纷”引发的伤害案,司法鉴定轻伤二级为何难追责?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的刘女士向媒体反映,因协助租户调整摊位石墩位置,隔壁摊主寻衅滋事,竟遭暴力殴打,致左手中指粉碎性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的刘女士向媒体反映,因协助租户调整摊位石墩位置,隔壁摊主寻衅滋事,竟遭暴力殴打,致左手中指粉碎性骨折、眼眶骨折等多处损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然而案发近一年半多,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屡屡受阻,办案单位以“证据不足”为由长期推诿,施暴者疑似凭借关系提前脱身。更怀疑的是刘女士无到场鉴定、认定 “自伤”,制作对对方有利笔录,监控截图被篡改,外省鉴定申请被拒等一系列反常情况,施暴者至今逍遥法外,刘女士作为外地务工者维权无门,生活陷入困境。

缘起:移石墩引冲突,摊主无端滋事

据提供的材料显示,2024 年,刘女士在昆明夜市经营摊位,后因生意不佳将摊位转租。摊位旁原有两个石墩,租户入驻后认为石墩碍事,刘女士遂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花费数百元请叉车将石墩迁移。因学校校长指挥叉车师傅将石墩放置到他们指定的位置,2月13日晚22时许,刘女士与丈夫携带撬杠,在邻居(卖菜摊主)协助下准备将石墩移至指定位置。迁移过程中,隔壁卖水果的摊主全程未动手协助,一边玩手机,一边反复指挥调整石墩位置好几次,最终在石墩移至指定区域后,又要求再次迁移。刘女士夫妇因石墩沉重、已多次调整位置,实在移不动了明确拒绝后准备离开,该摊主竟追上前拽住刘女士丈夫领口,骂的很难听,一边骂一边强行将其从电动车上拽下,引发口角与肢体冲突。

据刘女士描述,冲突中监控仅拍到对方主动滋事的前期画面,关键打斗环节因摊位遮阳伞遮挡未被记录。在拉劝过程中,该摊主对刘女士实施殴打,致其当场鼻部出血、眼部及手部严重肿胀,刘女士情急之下还手,却被相关部门认定为 “互殴”。

伤情:粉碎性骨折致伤残,生活难以为继

案发次日,刘女士前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就诊,经 CT 及 DR 检查确诊:左手中指中节指骨粉碎性骨折(断端错位)、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左侧眶内积气、面部及手部多处软组织挫伤。2025 年 3 月 10 日,云南乾盛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明确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已达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标准。

为治疗伤情,刘女士已花费手术费 2 万余元,均为借款筹措。目前其左手内置钢丝未取出,已超过手术时间9个月了,手指无法弯曲握拳,提物、做饭等日常活动均受严重影响,原本从事美容养生工作的她彻底丧失劳动能力,仅能靠零散务工赚取两三千元收入,难以支撑后续1万多元的二次手术费用。“现在连切菜都能切到手,开个小养生馆的计划彻底泡汤,后半生的生计都成了问题。” 刘女士的话语里满是无奈,受伤不仅摧毁了她的职业前景,更让她背负沉重的生活压力,抚养两个孩子的重担压得她喘不过气。

困境:案件久拖不结,相关执法环节遇推诿

案发后,官渡区双凤公安局介入调查,刘女士表示自己刚做完手术,都没给其休养时间,便以打架斗殴行为和她丈夫一起被拉过去行政拘留各5天。而施暴者却被刑事拘留 21 天后提前释放。被拉过去拘留处理很积极,至今案件已经过去快一年多了,不闻不问,毫无职责可言,刘女士及家属表示质疑。施暴者亲属系当地机关系统公职人员,凭借关系干预案件办理,导致案件走向偏离公正。

案件移送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问题接踵而至。官渡区检察院以 “证据不足”为由不予受理,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更令刘女士心寒的是,检查部门的工作人员竟质疑“伤情系刘女士自伤”,面对其“对方无伤却能将自己打成粉碎性骨折”的反驳,工作人员避而不答。委托广东知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收了巨额费用未提供任何帮助,维权之路举步维艰。此后一年半内案件陷入“踢皮球”困境,各单位故意拖延想不了了之。

鉴定造假、笔录构陷、外省鉴定被拒

刘女士补充道,双凤公安局称10月份送去呈贡医科大学进行因果关系鉴定,但刘女士一直查询不到,问公安局的人他们爱答不理。次年4月14日才出来结果。竟与检察院口径完全一致,直接认定是刘女士殴打对方,属自残造成,整个鉴定过程从未通知刘女士到场、未查验其伤口与医学影像片,仅凭书面材料就得出颠倒黑白的结论。

4月16日,办案人员再次要求刘女士到派出所补充笔录,刻意用报警时手持手机的影像制作对施暴者有利的内容,并出示经电脑篡改处理的监控截图。刘女士当场指出这是 “圈套”,签字后立即申请笔录作废,却被办案人员无视。

绝望之下,4月15日送到派出所,到外省重新检测因果关系的申请,刘女士书面申请自费前往西安等外省具备资质的机构重新鉴定,明确表示无需办案单位承担费用,自己出检测费用,仅需依法委托,却遭到断然拒绝:“我们不会批,不可能让你去省外检测。”被断然拒绝。

刘女士悲愤表示:他们明显是做贼心虚,害怕外省公正鉴定揭穿真相,才强行压制、串通偏袒,妄图把案子彻底压下。而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不受地域限制,当事人有权申请异地有资质机构重新鉴定,办案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已涉嫌程序违法。

如今,案件陷入 “踢皮球” 死循环:委托外省鉴定却被拒,律师未提供任何帮助,疑似被对方买通,施暴者从未道歉、分文未赔,凭借亲属在当地机关系统的关系,持续干预案件办理。刘女士表示,自己作为外地来昆务工人员,无背景无财力,在维权路上屡屡碰壁,如今只想讨一个公道,让施暴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与赔偿义务。

追问:轻伤二级难追责 正义何时不缺席?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施暴者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而案件久拖不决、鉴定流程停滞、办案环节推诿扯皮等问题,不仅让受害者的权益受损,更让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质疑。

目前,恳请上级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介入督办,彻查案件背后是否存在权力干预、徇私枉法,依法启动公正司法鉴定,加快案件办理,撕开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与“不作为”的真相,让迟到的正义尽快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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