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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落空,权益失守:十亩保障地如何被私下“转租”

承诺落空,权益失守:十亩保障地如何被私下“转租”一、历史承诺:10亩预留商业用地的由来与未兑现状集体土地作为农村社员的生
承诺落空,权益失守:十亩保障地如何被私下“转租”一、历史承诺:10亩预留商业用地的由来与未兑现状

集体土地作为农村社员的生存根基,都江堰市青某山镇大某社区9组社员的核心关切,聚焦于一块承载17年期待的10亩预留地。据村民李女士指出,2008年4月21日,原大某镇行政部门相关领导与村两委、组内组长等领导及群众代表磋商后达成共识:行政部门同意在组内留用10亩土地,待莲某小区完工后统一规划配套商业区,解决群众长期生活之需。

9组行政区划历经调整,从最初的跃进村5组,到大某社区村一组,再到如今的大某社区9组,但这10亩土地的预留承诺始终是社员心中未被磨灭的约定。如今莲某小区早已投用,周边发展变迁,唯有这份承诺拖延17年未兑现。多年来,社员为大某社区场镇发展出让大量土地,仅剩少量生产资料,而这10亩本应由集体规划、行政部门补偿项目占地的民生保障用地土地,在无公示、无集体表决、无行政部门红头文件的情况下,被违规划分给上世纪九十年代教师和公务人员低价购买的宅基地和近年拆迁户异地安置人员个人建房,侵害了大某社区9组全体社员的集体10亩商业用地的权益。

二、暗箱操作:未获民意的租地协议与违规建房

而土地权益受损的起点,是一份未经集体认可的“以租代征”决议。李女士表示,2021年,这份决议仅由组长程某坤虚构在高红某家开会,组长打印好单独拿单子一家家的找人签字以骗取大家的同意后,由社区书记单方签字,且明确标注“需上级批准”,此后既未获行政部门批复,也未向社员公示。可组长陈某坤非但未维护集体利益,反而放任这份无效决议成为违规依据,为自己后续独断处置土地铺路。

近4年来生产队始终未收到应有的行政部门土地租赁补助粮食款,陈某坤竟以无效决议为借口,在既不召开村民大会、也不征求任何社员意见的情况下,私自以集体名义与赵某某签订租地建房协议——理由便是赵某某愿意代行政部门补上这4年的款项,将11700元租金直接支付给了陈某坤个人。除此之外,他还与朱某某签订租地协议,后者租用240平方米土地,年租金787.5元,两份协议均标注“长期”租赁(据说是程某坤和行政部门退休人员杨某清划地的宅基地,需要查明)。

社员偶然发现建房行为时,赵某某房屋已修至一定高度,朱某某项目也在推进。面对社员的质疑,建房者仅能出示与陈某坤个人签订的协议,无法提供任何行政部门合法审批文件及集体土地处置手续。而按规定,集体土地处置必须经全体社员表决同意,社员们愤怒指出,租地本是临时流转,建房却是永久占用,“长期租地建房”本质就是变相侵占集体土地所有权。除此之外,另有10多家通过程某坤和行政部门退休人员杨某清通过划地方式取得10亩地范围内的土地,在该组社员向社区现任何书记投诉后尚未动工,其租用面积、租金标准、签约细节等关键信息,陈某坤均未向全组公开。

社员们深知,若不及时制止,行政部门承诺集体10亩商业用地的权益将被彻底瓜分,为此自发前往施工现场阻工,可陈某坤却仅以“后续统一分租金”回应,无视土地永久流失对村民长远生计的破坏,将集体土地的永久权益等同于短期小额租金分配。

三、谈判交锋:无据的辩解与坚定的诉求

据悉,出于集体土地违规占用的核心争议,青某山镇行政部门与9组社员组织了多次协商会谈,最终因双方核心诉求存在根本分歧未能达成共识。

行政部门方明确主张,9组已通过“以租代征”方式同意土地处置,相关建房手续具备合法性,其中部分地块为“划地自建”的安置用地,另有部分通过市场化流转取得使用权,行政部门依规无法拒绝审批。但行政部门方始终未能“出示全组社员同意以租代征的正式红头文件”“建房手续合法”提供有效凭证,仅以2021年一份未经批复、未公示且单方签字的无效决议为依据,回避陈某坤滥用职权处置集体土地的核心问题。

行政部门方提出“先补付历年拖欠租金,再将10亩预留地问题列为历史遗留问题,待后续区域征地拆迁或新项目落地时统筹解决”的两步走方案。但17年未兑现的预留地承诺早已彻底耗尽集体的信任,据此,社员方明确提出具体处置要求:已动工的赵某某建房项目,需在“一次性货币买断土地使用权”“ 拆除违建恢复土地原貌归还被占用土地”两种方式中择一落实;已划地未动工的10余处违规建设项目,须立即停止所有推进工作,不得再占用行政部门承诺集体10亩商业用地范围内的任何土地。

尽管行政部门方最终承认,自2008年承诺预留土地以来,始终未向9组集体支付该10亩地的粮食补助款;2008年关于预留10亩地建设配套商业区的会议纪要真实有效,但仍以“政策调整变化、区域整体征地未完成、相关落地项目搁置”为由解释承诺未兑现的原因,坚持“等待合适时机统筹解决”。

四、结语

纵观整个事件,9组全体社员的诉求清晰且坚定,核心即坚决不接受租地安排,要求完整归还并兑现规划,设计当年行政部门承诺集体10亩商业用地。具体处置要求明确:已动工的赵某某等人建房项目,需通过货币补偿、归还对应土地(如880平方米地块)拆除房屋清理场地二者择一落实;已签约未动工的10余处划地项目须立即停工,不得再占用行政部门承诺该组集体10亩商业用地。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真正正视社员们的合理诉求,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他们期待的不是无限期的“统筹安排”,而是明确的解决时间表、合法合规的处置手续,以及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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