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消费者反映,其在委托北京中标华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标华创”)办理商标注册及驳回复审业务时,遭遇了专业失察与服务承诺不符的困境,最终导致商标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服务费却难以追回。
据当事人提供的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10月10日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书显示,其申请注册的“大吉大喜”商标,因属于常用祝颂语、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最终被驳回注册。
问题的核心在于,作为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中标华创在接收委托时显然未尽到法定的风险告知义务。《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代理人应当以书面通知等方式明确告知委托人申请商标可能存在的不得注册情形。
然而,“大吉大喜”作为与“大吉大利”高度近似的祝颂语,其显著性极弱是业内常识。
代理机构在明知或应知注册成功率极低的情况下,仍以“可以帮咱们拿下商标”等诱导性话术招揽业务,不仅涉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更违背了商标代理“应当明确告知风险”的基本执业纪律。
更令人担忧的是,经搜索发现,该代理机构并非初犯。
此前已有媒体曝光,中标华创涉嫌通过PS技术盗用同行成功案例、篡改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公文进行虚假宣传,甚至有消费者遭遇其利用信息差制造焦虑、引导向个人账户付款的“套路”。
这些行为踩中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的多条红线。
商标注册具有法律上的不确定性,没有任何代理能保证100%成功。但专业的代理机构理应凭借专业知识为客户规避风险,而不是利用信息差诱导客户“碰运气”。
当“大吉大喜”这样缺乏显著性的词汇被当作“宝”来注册时,背后折射出的或许是代理机构为赚取代理费而对专业底线的一再失守。
本平台提醒广大经营者,在委托商标业务时,务必警惕“保过”承诺,要求代理机构提供案件号并
自行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核实;务必将费用支付至对公账户并索要正规发票;对于代理机构的口头承诺,建议通过文字记录固化证据。若遇类似问题,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