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面世实行。
从此,女子权利又向前了一步,男女平等,实行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
而这保护伞的促成者,是史良,一个“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女子——
她7岁绝食抗婚,14岁才进学堂,36岁不幸入狱,40岁嫁给小七岁学霸,50岁当上开国第一任司法部部长,主持了《婚姻法》草拟和推广!
她的一生磨难很多,然而她却勇往直前,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最终事业爱情双丰收!

史良
01史良的人生第一次向前,是7岁那年绝食抗婚。
1900年,史良出生于江苏常州一个清贫的家庭。
父亲史刚是一个私塾先生,微薄的薪水要养活8个孩子,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排行老四的史良,不能像大姐一样去学校读书,因饱尝艰辛而早熟。
“在我八九岁时,母亲生妹妹史叔织,想喝口米汤,家中却没有米了,且家徒四壁,比较值钱的衣物,大都早已进了当铺。父亲只得拉下床上的床单,叫我拿去典当。当铺的柜台特别高,我踮起双脚,两只胳膊举得高高的把床单送上去,只一块钱。”
当史良7岁时,母亲决心把她嫁给一户姓刘的有钱人家:
“等你十二岁就过去。”
史良坚决不从:
“我死都不去!”
当父母把她的庚帖送给刘家后,这个倔强的女孩开始了人生第一次抗争——
她蒙着被子,不吃不喝,以绝食抗婚。
三天过去了,史良的小脸日渐苍白。
父亲终究于心不忍,只好把庚帖要回。
就这样,小小年纪的史良依靠勇气,夺回了自己人生的选择权!
02史良的第二次人生向前,是14岁那年走入新式学堂。
大姐史伯随毕业后,第一件事就是将薪水拿出来补贴家用。
她坚定地对父母说:
“让弟弟妹妹去读书吧,我来供他们。”
多年来一直渴望读书的史良,紧紧抓住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她像干渴的禾苗终于盼来甘霖,疯狂地汲取知识。
后来,她回忆那段读书时光,说:
“我在所有的求学时光里真可以说是一个死用功读书的学生了,那股用功劲是没法形容的,心里只有书本,其他的什么也不留意!”
大姐的恩情,史良一生未曾忘记。
当她终于有能力回报时,便每月雷打不动地给大姐寄钱,一直到大姐去世。

右一为史良
03史良的第三次人生向前,是去上海法政大学学习法律。
1922年,22岁的史良在好友赵馥、祝惠芳的资助下,进入大学,学习法律。
为什么选择法律?
因为,在一次次抗争中,她深刻领悟到:
“斗争要靠武器,而法律就是这样的武器!”
毕业后,史良从助理律师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叱咤风云的法律界巾帼。
1932年,32岁的史良在上海自立门户,创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她立志做一个“不出卖灵魂的律师”,她要用法律为弱者发声,为正义而战。
在那个年代,许多妇女在婚姻和家庭中饱受欺凌,或者财产得不到保障。
史良挺身而出,成为她们的守护者。
她为无数受压迫的女性辩护,赢得了“妇女代言人”的美誉!

有一次,一位年轻女子哭倒在史良家门口。
这女子生得美丽,却因文化不高,被一个已婚男子骗婚,生下孩子后才得知真相。
绝望之下,她只能日日以泪洗面。
史家的阿姨听闻她的遭遇,立刻告诉了史良。
史良亲自与她详谈,了解来龙去脉后,接下这个案子。
在法庭上,她据理力争,最终为女子赢得胜诉,使得男方答应按月付给生活费。
对于那些贫苦无依的妇女,史良更是不收律师费,还提供她们食宿,确保她们能坚持到官司结束。
她的善举,让无数绝望的女性重新燃起希望。
04史良的第四次人生向前,是参与爱国救亡运动,成为“七君子”之一。
1936年,36岁的史良为了推动抗日,到南京请愿,却被国民党当局逮捕。
同时,逮捕的还有沈钧儒、章乃器、沙千里、邹韬奋、李公朴、王造时,这就是著名的“七君子事件”。

镣铐加身的那一刻,史良态度从容,毫不畏惧。
她深知自己无罪,胸中跳动着的是一颗赤诚报国之心。
当押解至卢家湾法国巡捕房时,夜色中她与邹韬奋四目相对,竟绽开一个从容的微笑。
这个笑容如此震撼人心,后来邹韬奋在回忆录中动情写道:
“我刚走上石阶两三层,瞥见有两三个人也夹持着史良女律师在前面走。她身上穿着西式的妇女旅行装,上身穿的好象男子西装的上身外衣,下面穿的是好像水手穿的宽大裤脚管的裤子,外面罩一件女大衣,全身衣服都是黑色的。我看她的态度很从容,偶然回过脸来,脸上还现着微笑。”

即使身处监狱,这位女律师依然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她教女犯读书写字,还成为她们的义务律师,帮助她们每个人研究案情,告诉她们辩护的方法。
其中,陈王氏的遭遇尤其令人扼腕——
王氏原有心爱之人,却被旧社会不合理的婚制度所苦,不能成婚,而被强迫嫁给了素不相识的男人。
婚后,王氏受尽丈夫欺侮,痛苦至极,终于被迫杀人,去寻奔原来的情人,案发被捕。
史良听了,敏锐地指出:
“真正的凶手是吃人的旧制度!”
她彻夜为王氏撰写申诉状,最终使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
1937年“七七事变”后,“七君子”被释放。
史良出狱时,女犯们都不舍地流下了眼泪。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重获自由后,史良便嫁给了一直等待自己的恋人——陆殿栋。
陆殿栋,上海人,比史良小7岁。
他也是学霸,曾留学美国哈佛深造法律。
回国后,他虽在上海法租界巡捕房任翻译,但却是个爱国青年。
在工作中,陆殿栋与史良相识,被这位奇女子直爽豪放的性格,以及渊博的法律知识所折服。
从此,他甘当“暗线”,常常把法租界巡捕房捕人的消息透露给史良,协助她营救了不少进步人士。
当“七君子”事件发生时,陆殿栋不离不弃,一直在等待她。
史良被这份患难真情打动,于1940年元旦嫁给了陆殿栋。
此时,史良已经40岁,陆殿栋也已33岁。
婚后,两人感情甚笃,生活上互相体贴,事业上互相支持,婚姻美满。
05史良的第五次人生向前,是担任新中国首任司法部部长。
她决定轰轰烈烈地做一番事,而首当其冲的一件事,就是制定《婚姻法》。

在史良担任司法部长的8年时间内,她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为奠定我国人民民主的法制基础,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为了这份事业,史良做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牺牲。
她甚至放弃生育,将全部精力奉献给法治建设,只收养了一个女儿史小红。

史良
1985年9月6日,85岁的史良走到了人生终点。
临终前,她将毕生积蓄七万元全部捐给司法部,未给家人留下一分一毫。
当民盟干部含泪请她在遗嘱上“添几句”时,她用颤抖的手写下最后的嘱托:
“法治不立,死难瞑目。”
这八个字,是她用生命写就的绝笔。

养女史小红这样评价母亲:
“世人知道宋庆龄,知道邓颖超,却少有人知史良。她不是名门之后,不是名人之妻,她就是她自己,她所得所成皆是自我奋斗而来!”
从常州小巷里绝食抗婚的倔强女童,到上海滩为弱女子辩护的“妇女代言人”,从“七君子”铁窗中的巾帼英雄,到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奠基者,史良用一生诠释了什么是“我命由我不由天”。
今天,当中国女性享受着平等权利时,不应忘记这位用生命为我们铺路的先驱。
法治之光不灭,史良精神永存!
参考书籍:《史良》—— 周天度 / 孙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