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离不开法治力量的护航。为切实回应老年人的司法需求,护航老龄群体安享幸福美满晚年,10月14日上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联合昌平区民政局在沙河镇七里渠北村村委会召开“守护老有所养 情暖银发安康”新闻通报会,通报涉养老领域民事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通报会由昌平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梁志勇主持。
“从类型来看,赡养类纠纷、涉监护权类纠纷、涉遗赠类纠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位居前列。”通报会上,昌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幼亭介绍道。经调研发现,涉养老领域民事纠纷中,低龄老人赡养高龄老人的情形较为突出,老年群体对情感陪伴、精神慰藉的需求也日益凸显。同时,涉养老规划类纠纷增多,不少老年人自行订立的协议存在权利义务模糊、扶养标准不明等瑕疵隐患。在监护权争议纠纷中,争抢监护与推诿履职并存,老年人财产受损问题多发。
老年人风险识别、证据留存意识弱,赡养事宜易与财产利益交织,多子女家庭的赡养分担、照料标准难以统一,是该类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此外,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仍存短板,部分合同条款不够规范,引发了服务履约、退费等争议。妥善化解这些纠纷,守护桑榆晚景,需要家庭、行业与司法各方厘清责任、形成合力。
对此,昌平法院建议,老年人应强化风险意识,签订协议前,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或办理公证,确保协议内容明确、形式规范;多子女家庭应主动沟通协商,合理分担赡养照料责任,注重精神关怀与情感陪伴。同时,法院呼吁养老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履约,细化合同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核心条款,配齐配强专业护理人员,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共同为老年人营造安全、安心、安宁的养老环境。
通报会上,沙河法庭庭长邵敏、副庭长王龙发布了六起典型案例。在“子女争夺失智老人监护权”案中,法院综合考量老人意愿及生活现状,按照最有利原则指定监护人;在“老人与侄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案中,法院认定扶养人已尽义务,确认协议合法有效;在“拆迁安置房权属争议”案中,法院明确房屋产权归属并保障老人居住权;在“保姆离岗致老人摔伤”案中,法院认定保姆行为与老人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决保姆赔偿、家政公司退还中介费;在“老人敬老院摔伤”案中,法院明确风险告知书不能免除机构安全保障义务,机构因服务瑕疵被判赔偿;在“四子女推诿赡养母亲”案中,法院明确精神赡养也是赡养义务,判决子女定期探望。这些案例传递出孝亲敬老、崇德向善的价值导向,彰显了司法对老年人权益的坚定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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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湘涛介绍了昌平区养老服务保障核心政策。目前,昌平区基本形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针对养老诉求承接、纠纷化解等情况,民政局与法院、司法局建立了老年人权益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联动救助衔接渠道,有效保障老年人依法维权,努力让养老服务更有温度,让银发生活更加安心。
代表点评
董云涛
市人大代表、北京环卫集团昌平有限公司第二作业中心经理
通报会系统展示了辖区老年权益保护的司法实践,法院发挥裁判规范指引作用,会同民政局、司法局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司法保障与基层治理有效衔接。期待各方持续密切配合,充分释放联动机制效能,筑牢老年人权益保障防线。
杨洋
市人大代表、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蔬菜种植协会党支部书记、北京金惠农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这次通报会公布的六起典型案例,鲜活展现涉老纠纷审理处置成果,为社会处理赡养监护、养老机构服务等现实问题提供了清晰参考。希望下一步依托法院、民政局、司法局搭建的联动工作机制,将典型案例以多元形式扩散到村居社区开展普法宣讲,把法治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老百姓身边,进一步护航辖区老年人安享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通报会前,昌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该案将择期宣判。
供稿:北京昌平法院
摄影:郭进
编辑:林小平 任优优
审核: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