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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炎陵 57 名林场职工反映改制后续问题 近 20 年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近日,湖南炎陵县青石冈国有林场 57 名职工向媒体反映,自 2004 年林场启动改制工作后,他们在改制程序、补偿落实及退

近日,湖南炎陵县青石冈国有林场 57 名职工向媒体反映,自 2004 年林场启动改制工作后,他们在改制程序、补偿落实及退休待遇等方面存在疑问,相关诉求已持续关注近 20 年。职工表示,退休后发现养老金与同批未改制同事存在差距,部分政策性生活补贴未按预期发放,还面临社保缴费不完整、医保待遇未达标准等情况,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核查,推动问题妥善处理。

职工反映改制过程中的几类疑问

据职工介绍,2004-2006 年青石冈林场改制期间,株洲市曾出台发 (2003) 号文件,其中第四章对 “职工安置及补偿” 明确了具体标准与流程。但职工认为,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环节与文件要求存在出入,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补偿标准与文件规定存在差异

职工提供的株洲市发 (2003) 号文件显示,改制企业职工补偿月工资标准以 2002 年全市社会月平均工资 778 元为基准,企业若有支付能力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更高,可按本企业标准执行(最高不超过 1000 元);同时按入职时间分梯度计算补偿时长 ——1986 年 10 月 1 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固定工,10 年工龄内每满一年补 1.5 个月工资,11 年起每满一年补 2 个月工资(累计不超 36 个月);1986 年 10 月 1 日后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制职工,每满一年补 1 个月工资。

职工称,林场实际执行的补偿标准低于上述文件要求:10 年、15 年工龄以下职工统一按 450 元 / 年工龄发放,1980 年代入职的长工龄职工按 600 元 / 年工龄发放,分别比文件明确的最低、最高标准少 320 元、400 元 / 年工龄。此外,文件中 “距退休不足 5 年职工不参与改制补偿,应享受 260 元 / 月生活费” 的规定,职工表示林场未按此执行,而是将该费用折算为一次性补偿抵扣,并将这类职工纳入改制范围。

((2003)号文件,某职工提供)

改制程序及相关材料存疑

关于改制程序,职工反映,林场曾提及 “改制经职代会通过,有 323 名职工赞成(占总人数 609 人的 53%)”,但实际林场并未倒闭,且他们表示未参与过职代会,改制方案也未实现全员公示,“323 人赞成名单” 与职代会会议纪要的真实性有待核实。

职工还提到,部分《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仅预留签名栏,未填写参加工作时间、职代会时间、补偿方式等关键信息,57 名职工中多人表示 “未签署过该申请书”,8 名曾参与诉求反映的职工里,有 4 人称 “从未见过相关合同”。此外,2004 年改制期间存在 “单位先审批、再让个人签字” 的情况,部分《终止 (解除) 劳动关系证明书》的签名日期早于盖章日期,职工认为相关流程需进一步核查。

档案管理与口头承诺的后续问题

职工表示,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未提供部分职工的劳动合同与申请资料,导致他们在梳理诉求、维护权益时缺乏关键依据。同时,据职工回忆,当年林场相关负责人曾口头承诺 “改制职工退休后待遇与未改制职工一致”,但未留存书面凭证,如今该承诺未兑现,给后续沟通带来不便。

退休后待遇保障的现实困境

除了改制过程中的疑问,57 名职工退休后还面临多项待遇保障问题,直接影响晚年生活:

养老金存在明显差额

多名职工举例称,1987 年入职、2018 年退休的一名职工,不仅 14 年工龄被漏算,月养老金最初仅 1300 余元,后续虽有小幅增长,但仍维持在 1000 余元;而同期未参与改制的同事,月养老金已达 3700-3800 元,两者每月差额近 2000 元。“养老金仅能勉强覆盖日常开支,遇到生病买药,经济压力就更大了。” 一名职工表示。

生活补贴发放未达预期

职工介绍,2012 年经企业退休职工集体反映,县里批准为他们发放 500 元 / 月的生活补贴。2022 年林场转为事业单位后,在职职工因工资上涨停发该补贴,但 2018-2022 年期间退休的企业职工,按此前政策应继续享受这一补贴。不过,林场以 “需经现职代会表决,同意人数超 50% 才发放” 为由未予落实,职工认为自身符合补贴领取条件,希望相关部门依据政策明确发放事宜。

社保与医保问题待处理

社保方面,部分职工查询缴费记录发现,在岗期间存在养老保险少缴情况。例如,一名职工 2005 年 2-6 月正常在岗,但林场仅缴纳了 2 月的社保,少缴 4 个月;另有多名职工退休时,需自行补缴数月至数年的社保费用。

医保方面,职工表示根据 2001 年相关文件,改制期间应预留医保费用,但林场迟至 2008 年才制定参保方案,导致 2004-2006 年改制期间,他们只能按居民医保标准缴费,报销比例比职工医保低 30%。一名职工 2023 年因心脏病住院,仅自费部分就达 3 万余元,较重的医疗负担让本就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

(申请书及证明书,某职工提供)

诉求反馈与处理进展

近 20 年来,57 名职工通过多种途径反映诉求,核心集中在三点:一是核查当年改制资金使用情况,公开资金去向,核实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问题;二是重新核查改制程序合规性,建议引入第三方机构对 “323 人赞成名单”“职代会会议纪要” 等核心争议点开展调查;三是协调解决养老金差额、生活补贴发放、社保医保补缴等实际问题,出台过渡性帮扶方案。

关于官方回应与处理情况,2025 年 7 月,炎陵县青石冈林场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称,当年改制经县里批准,程序合规,通过 “总场 + 分场会议、上门走访、电话联系” 方式征询职工意见,征询面超 70%,323 人赞成的统计真实有效,且《致林场全体职工的一封信》已在各分场张贴。但职工表示,未参与改制的退休职工均称 “从未见过该信件”,林场也未提供张贴照片、职工回执等公示证明材料。

职工曾向更高层级信访部门反映诉求,相关回复提及 “职工自愿参与改制”,但职工认为该结论与 “323 人赞成名单未被法院认定” 的情况不符。2023-2024 年,职工按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炎陵县法院与株洲中院以 “超过仲裁时效” 为由驳回诉求,认为职工 2004-2006 年签署《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时应知晓权利受损,2024 年才维权已超 “一年时效”,且未能证明 “签字时受欺诈或胁迫”。职工则反驳称,2023 年 9 月调取档案时才发现程序相关的关键证据,此前因对政策不了解、缺乏证据未及时维权,认为时效理由不成立,但法院未采纳该意见。

此外,职工反映在信访过程中曾获部分承诺,如 2023 年 9 月接访时,林场领导承诺 “调取退休 3 个月社保流水核查缴费情况”,但职工按要求提交材料后,被告知 “县里未通过”,承诺未兑现;后续多次沟通协调中,部分职工因身体不适出现意外情况,相关问题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职工申请调取接访录音视频时,相关单位以 “未保存、已删除” 为由推脱,仅提供无内容的接访图片,且限定 “仅用于司法程序”。

期待相关部门推动问题解决

目前,57 名职工多数已年过六旬,部分人身患疾病,晚年生计面临较大压力。他们表示,自己曾为林场发展付出多年心血,希望国家相关单位及炎陵县相关部门能重视这一持续近 20 年的争议,加快核查改制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及时公开核查结果;重新审视改制程序合规性,针对核心争议点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调查,以客观证据还原事实;同时结合职工年龄与生活困境,协调林场、社保、医保等部门,制定养老金差额补调、生活补贴补发、社保医保补缴的具体方案,切实保障职工晚年基本生活。

“希望相关部门能倾听我们的合理诉求,用公平公正的处理让我们感受到保障与温暖,安享晚年。” 职工们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