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是刑事审判的重要职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十五五”规划建议都要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八刑会),深刻分析了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司法理念、主要任务,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刑事审判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五五”规划建议和《意见》,推动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开设“刑事审判工作经验谈”专栏,选登八刑会上受表扬的刑事审判工作突出集体和个人相关文章。敬请关注。

恪守司法原则 践行司法为民
闫蕾
十九年前,怀揣着对法治的向往,在法学院孜孜求学七载后,我迈进了法院的大门。从穿上法袍的那天起,我就许下誓言:要做一名对得起良心、对得起人民的好法官。十九载春秋流转,我审理过诸多疑难复杂的大案要案,也面对过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却始终未曾忘记最初的承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每一起案件,在日复一日的平凡坚守中淬炼初心、积淀经验、成长蜕变。
公正司法,以高度的责任心保障每个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二庭主要审理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往往案值巨大、卷宗浩繁、案情复杂。面对堆积如山的卷宗、盘根错节的案情,我始终告诫自己,法官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因此,每接手一个案件,我都坚持“沉心静气,耐住寂寞”,以极大的耐心反复审阅材料,将每一个细节烂熟于心,做到案卷从厚读薄、从薄读透;坚持“反复思考,去伪存真”,在纷繁证据中抽丝剥茧,排除矛盾与疑点,力求还原案件本来面目。
在审理许某某敲诈勒索、职务侵占上诉一案中,许某某辩称其与被害人李某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其行为仅为正常催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而李某对此矢口否认。我反复查阅卷宗,发现其他合伙人虽提及过李某欠款,但无法说明具体时间。通过逐条梳理从许某某手机中提取的几十条录音,终于发现关键证据——在许某某逼迫李某书写欠条前,李某确实承诺支付其50万元。最终,认定许某某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许某某的刑期由十年六个月减为一年六个月。
明察以断案,担当以护法。八刑会强调,要坚守证据裁判,刑事司法必须坚持严格的证据标准,无论重罪轻罪、认罪与否,都要重客观证据、不轻信口供,重证据分析、不主观臆断,重证明标准,不心存侥幸。多年来,我审理的案件中,有因证据不足由公诉机关撤诉的、有重罪改轻罪的,也有依法调低量刑的,这都是因为对法律的敬畏与对证据裁判理念的坚守。
如我在诉,用心用情做好被告人的释法析理工作。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可以有温度。我始终觉得,法官不仅要作出公正的判决,更应让当事人理解判决背后的道理与情理。
我有一个习惯,在庭审后与被告人真诚沟通,让他们明白所犯罪名、量刑依据,耐心解答疑问,以司法智慧消除他们心中的困惑。不少被告人因我的释法说理而撤回上诉,诚心服判;也有许多人因受教育而流下悔恨之泪,决心改过自新。多年来,我承办的一审案件上诉率始终低于10%,二审案件撤诉率超过30%。
裁判文书不仅是法官的“名片”,更是与当事人的重要对话。通过逐一回应控辩观点,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清晰传递裁判思路,能够有效提升司法裁判的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我对每一份文书都心怀敬畏,从谋篇布局到归纳焦点、从遣词造句到反复打磨,力求将司法裁量的过程完整、清晰地呈现出来。
换位思考,用真诚架起与律师沟通的桥梁。八刑会要求,要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充分履职。十七年刑事审判生涯中,我与众多律师打过交道,如何处理好与律师的关系,顺利审结案件?我总结出三点心得:打铁必须自身硬、尊重先行、沟通为要。庭前,我会吃透案情,形成定罪量刑的初步判断,并做好充分预案;庭上,依法、充分保障律师辩护权,认真听取控辩意见,精准归纳争议焦点,娴熟驾驭庭审。面对不配合的律师,我始终坚信:只要给予尊重、及时沟通、依法处置,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没有融不破的坚冰。
征途漫漫,唯有奋斗。未来之路,我仍将秉持初心、怀揣仁心,以法为器、以情为桥,做法治路上的燃灯者,用裁判传递法治精神,用沟通传递正义温度,用行动践行铮铮誓言,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用毕生坚守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法治答卷。
(作者系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责任编辑:盖峰 | 联系电话:(010)67550827 | 电子信箱:pinglun@rmfyb.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