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审计署提交《国务院关于202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份报告在西部大开发审计部分,留下了几条关于新能源的问题记录:西部3省8个国家要求建设的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因配套电网建设推进缓慢,全部未能按期开工;与此同时,其中2省另行上马了并非国家部署计划内的新能源项目,部分项目因超出配套电网传输能力,弃电率突破控制红线。在企业国有资产审计部分,3户央企的部分新能源项目存在违规决策、未批先建等情况,合计形成损失风险或推高成本3.43亿元。
电网欠账的逻辑
电网建设跟不上新能源装机,在西部省份已是多年的老问题,但这次审计报告呈现出来的,是这个问题正在往两个方向同时恶化。
2024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将新能源利用率底线划定为不低于90%,即弃电率不得超过10%。这条线比2018年确立的95%消纳目标松了一档,但算是正式给出了不可逾越的下限。
来自电力行业规划研究与监测预警中心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全国光伏利用率为94.8%(2026年2月公布),全国均值还算过得去。但这个数字严重平滑了区域间的落差:西藏全年光伏利用率仅64.9%,弃光率达35.1%;甘肃、青海、新疆弃光率均超过了10%,各自都已越过国家设定的红线。
报告点名的3省没有透露具体名称,但上述数据背景足以说明西部富光省份的消纳压力到了什么程度。两重矛盾同时存在:国家明确要建的8个光伏项目,因为电网没跟上,全部开不了工;而同一片土地上,地方另起炉灶上马的新能源项目,因超过电网传输极限,制造出了新的弃电。
报告用"自行上马"这个词,说的是地方绕开国家整体部署自行安排建设节奏的行为。问题就在这里:国家要建的没建成,因为电网没到位;地方自己建的超了电网承载上限,把弃电率推过了红线。两件事背后是同一条电网建设的欠账。
央企违规的三类问题
在企业国有资产审计部分,报告对3户央企的新能源项目问题列了三种表述:偏离政策要求、违规决策、未批先建被处罚金。
三类违规都是实质性的问题。
"偏离政策要求",指项目在选址、规模或技术路线上没有按照国家能源政策执行,与政策导向出现了明显偏差。当前新能源行业各类政策约束密集,偏离口径一旦被查实,暴露的往往是决策阶段对政策解读不严或刻意绕开的问题。
"违规决策",落点在内部程序。国有企业的重大投资需要经过规定层级的审议和授权,违规决策意味着这套流程被跳过或被绕行,这不只是项目合规的问题,还直接涉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
"未批先建被处罚金"是最直接的违规:规划许可、环评、核准手续没跑完就动工,被主管部门查处后缴了罚款,这笔钱加进了项目成本。这类事在民营项目公司里多有发生,但发生在央企,说明内控流程上存在管理漏洞。
三类问题合计3.43亿元。相对于央企百亿规模的新能源投资,这个数字不算大,但写进审计工作报告的意义不在于金额大小,而在于对系统性合规管理问题的公开表态。
为什么两个问题会同时出现
把西部弃电超标和央企违规决策放在一起,不难发现两件事有一个共同背景,新能源大规模扩张期里,项目推进节奏与电网建设节奏之间长期不匹配。
"十四五"期间,国内新能源年均新增装机规模远超规划预设,风光装机快速积累,而电网工程从核准到建成通常需要3至5年,新能源项目完成核准到并网可能只要一两年。这种先天的节奏错位,叠加各省在新能源布局上日益增强的自主性,使电源与电网的失配在西部省份不断加剧。
国家明确部署的项目因电网没到位而迟迟开不了工,地方自行推进的项目又因电网没有余量而弃电超标,这两种现象放在一起,其实就是电网规划与实际建设之间的落差在不同角度的投影。
202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再度强调配套电网建设须与新能源开发同步推进,并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在消纳管理上的责任。审计报告在这一政策节点后点名西部弃电超标,带着明确的推动意图。
对那3户被点名的央企来说,整改压力是实打实的。违规决策进了国家级审计报告,企业内部对投资程序和合规审查的重新梳理基本是避不开的事。在整个新能源行业普遍进入激烈竞争、项目收益趋薄的当下,因违规操作叠加的额外成本,是没有道理的自寻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