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不再向当事人单位或居住场所公开通报了。这是好事。(网上看到这条新闻我才想到,之前一个人违法了,原来等待ta的会是奔走相告的狼狈局面!幸亏我从小到大遵纪守法,无缘领教这种千夫所指的无地自容。)
为什么要为2026年即将到来的这种革新喝彩呢?

理由很简单,用不着去请教专家,拿老祖宗的两条忠告就能醍醐灌顶。
一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你敢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犯错吗?犯了错就被周围人记在心头,时时刻刻让你活在被人指指戳戳的尴尬中、恐惧中,你愿意吗?
你肯定不愿意。没有任何人愿意。那么2026年1月1日起,当事人的违法记录将被封存,不再闹得街坊邻居、公司同事人人皆知,对当事人不是好事吗?对街坊邻居、公司同事继续快乐着自己的快乐,幸福着自己的幸福,理所当然也是好事。对大家都属于好事,难道不应该为2026年即将到来的这种革新喝彩吗?
二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实上面已经提到了,再深化一下。设想你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把持不住自己,犯了错误——只是违法,不是犯罪——你在接受了惩罚以后,自然想赶紧忘掉过去,重新追求幸福,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打个比方——只是打比方,假设你年轻时候,控制不住自己对异性的好奇,偷看异性洗澡,被当场发现……你恨不得当场穿越,隐形……你死都不想让自己的冲动行为闹得满城风雨吧?更别说这种丑事一直伴随你走过春夏秋冬。
你不愿意自己犯错了闹得满城风雨,长期背着低人一等的“失足者”的帽子过日子,自然就不应该要求别人犯错了就必须无所遁形,长期活在低人一等的痛苦中,是不是这个道理?所以,为2026年“吸毒记录等将被封存”喝彩难道不是你我的真情流露吗?
除了老祖宗的这两条忠告是支持我们喝彩的理由以外,还有一个心理学的理由。
据说心理学研究调查发现,一个人如果感觉自己活在道德高尚的人中间,ta相应地也会表现得温文尔雅;如果他发现活在丑陋的人中间,ta也会越活越丑陋。
按照这种说法,现代人——虽然高楼大厦使得大家失去了农业社会那种有来有往的温情生活——即便邻居之间老死不相往来,如果按照人性善的说法,互相往好了想,都把对方当好人,也就容易保持相安无事的和谐局面。但是,如果知道邻居是个偷看过异性洗澡的人,或者是个打过架、斗过殴的人,或者是个吸过毒的人,等等,那和谐局面还能保持吗?相当难。很容易彼此心生防范,互相敌视,甚至发生冲突。
所以,2026年1月1日起,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事人的违法记录得到封存的处置,不再像以前那样广而告之,长期伴随,这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值得你我喝彩。
有人单拿吸毒人员说事,认为他们不应该得到违法记录封存的对待。我不认同这种观点,理由很简单:既然吸毒只是违法,不是犯罪,那么就应该一视同仁,不能特殊对待。这还有异议吗?
一起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