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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点几何:深度解析《重庆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025年11月,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5〕58号),以“1

2025年11月,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5〕58号),以“17条”政策组合拳,力图打造具有山地特色的低空经济创新发展强市。作为全国首批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改革试点地区,重庆此轮政策既体现鲜明的区域战略定力,也暴露出在法治化、制度化层面仍需突破的短板。本文从律师视角,解析其核心亮点、区域逻辑与待补缺环。

一、区域特点:以“山地刚需”驱动政策设计

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地形复杂、交通不便,恰恰为低空经济提供了不可复制的应用场景。政策精准锚定这一禀赋,形成三大特色导向:

·民生优先,突出“可达性”而非“效率性”

不同于深圳聚焦城市即时配送或载人空中出租车,重庆将资源倾斜于山区医疗配送、应急救援、农林巡检等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明确将低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目录,并对覆盖偏远乡镇的航线给予一次性奖励。这体现了“低空为民”的治理逻辑——在巫山、酉阳等地,一架无人机送药,可能比修一条公路更现实。

·制造反哺,强化“本地产业协同”

依托长安、赛力斯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重庆有意引导传统制造业向低空装备延伸。政策对“首台(套)低空装备”最高补贴500万元,并鼓励智能工厂转型。这种“以用促研、以研带产”路径,避免陷入纯运营型项目的低壁垒竞争,符合中西部城市产业升级诉求。

·基础设施下沉,构建“乡乡通”网络

政策提出到2027年建成1500个起降点,覆盖所有乡镇。尤为务实的是,允许利用楼顶、广场、草场等非硬化场地设点,降低建设门槛。这既回应了山地用地紧张的现实,也契合《城乡规划法》关于“灵活利用公共空间”的精神。

二、制度创新:重激励轻规制,凸显行政主导色彩

重庆“17条”以财政激励和要素保障为主轴,体现出典型的发展型政府逻辑:

·真金白银支持:物流航线最高补15万元/条,eVTOL测试基地补500万元,股权投资奖励达1000万元;

·要素保障强化:将起降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金融上设立“政银担”风险池;

·跨省协同探索:联合川黔滇等六省共建低空飞行联盟,试图突破空域属地分割。

然而,这种“重扶持、轻规则”的倾向,也带来法治隐忧:

1.缺乏地方立法支撑,政策稳定性不足

对比深圳已出台全国首部《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重庆仍停留在规范性文件层面。“17条”虽具操作性,但效力层级低,易随领导更替或财政压力调整。例如,补贴申领条件、退出追责机制等关键内容,若无法律固化,企业难以形成长期预期。

2.监管规则模糊,安全责任边界不清

政策强调“安全示范”,却未细化运营者、设备商、平台方的责任划分。例如,若一架补贴无人机因飞控软件缺陷坠毁伤人,是追究操作员、制造商,还是项目申报主体?现有条款未提供清晰归责路径,易引发纠纷。

3.数据治理缺位,合规风险积聚

低空飞行必然采集大量地理、影像、轨迹数据。重庆政策未回应《数据安全法》《测绘法》下的合规要求,如:

·山区三维建模是否构成“测绘活动”?

·飞行数据能否跨境传输?

·政府平台汇聚的低空数据权属如何界定?

这些空白,可能使企业在享受补贴的同时,埋下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隐患。

三、待加强方向:从“政策驱动”迈向“法治护航”

要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重庆需在以下三方面补强:

1.加快地方立法进程

建议启动《重庆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将“17条”中的成熟做法(如起降点建设标准、补贴申领程序、跨省飞行协调机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增强制度刚性与可预期性。

2.构建“三位一体”责任体系

在政策实施细则中,明确:

·运营主体责任:对飞行安全、数据合规负首要责任;

·设备制造商责任:对产品缺陷导致的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飞行数据共享与风险预警平台,避免“只批不管”。

3.设立低空数据合规指引

由网信、自然资源、民航部门联合发布《低空经济数据分类分级与出境指南》,明确:

·乡村影像需脱敏处理;

·UOM平台数据归属运营主体;

·涉及军事管理区周边飞行,须经专项安全评估。

【结语】山地特色鲜明,制度纵深待拓

重庆的低空政策,是一份充满地域智慧的“务实答卷”——它不追求炫技式创新,而是扎根山地实际,以民生需求牵引产业发展。然而,低空经济终究是高监管、高风险、高协同的系统工程,仅靠财政激励和行政推动难以行稳致远。

未来,期待重庆在保持“山地特色”的同时,补上法治化、标准化、责任化的短板,真正从“政策洼地”跃升为“制度高地”,为中国中西部低空经济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持续的“重庆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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