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改房,一句未兑现的承诺,让贵阳市民赖先生陷入了长达十余年的住房纠纷,生活步履维艰。他因轻信他人调动工作的许诺低价转让房屋,不料对方背信弃义,历经一审胜诉、二审改判的波折,居无定所的他始终期盼通过法律途径讨回住房,寻求公正结果。
赖先生原是中国工某银行贵阳中西支行职工,1993 年前分得云岩区半边街一所福利房,房改后他分两次付款 5958.66 元,取得该房屋 66% 产权,剩余 34% 归原单位所有,房屋处于共有状态,这也是他当时唯一的居所。


1996 年,因银行减员需调动工作且家庭困难,赖先生在中介挂牌 85000 元出售该房。谭某琴得知后主动私下接洽,承诺其丈夫能为赖先生办理工作调动,诱使其低价卖房。双方于当年 10 月 26 日签订《购房协议》,约定以 23400 元转让 66% 产权,谭某琴先付 22000 元,余款待产权办理后结清。
此后谭某琴陆续支付 22600 元,赖先生如约交付房屋,可谭某琴不仅未兑现工作调动的承诺,剩余尾款也分文未付,更过分的是她还在 2002 年悄悄取走赖先生寄放在朋友王某萍处的购房收据,这一行为给赖先生日后讨要房屋埋下了巨大隐患。


屋漏偏逢连夜雨,房屋转让后,赖先生生活接连遭遇变故,居无定所的他多次找谭某琴讨要房屋均遭对方无情拒绝,双方为此爆发激烈争执,甚至闹至派出所。2007 年,讨要房屋无果、家庭破裂又无固定工作的赖先生情绪濒临崩溃,其年近八旬的父亲也因此受惊吓心脏病复发接受手术。走投无路的赖先生,于当年 11 月向云岩区相关部门提起诉讼,希望能通过法律讨回公道。

经审理后判决,令谭某琴返还房屋,赖先生返还 22600 元购房款,双方互不补偿租金及装修费,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担一半。这份判决,让深陷困境的赖先生看到了希望,本以为这场住房纠葛能就此落幕。


然而一审胜诉的希望很快破灭,由于银行给赖先生办的住房产权手续一直未落实,让谭某琴找到了上诉的可乘之机。后谭某琴不服提起上诉,因相关房屋手续存在缺失,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调解,导致一审判定结果被否定,赖先生的所有努力付诸东流。


一纸改判,让赖先生的维权路再度陷入迷茫。十余年来,他为了这套本属于自己的安身之所奔波辗转,尝尽生活艰辛。如今的他依旧居无定所,却从未放弃维权,只盼能得到一份公正的法律结果,讨回自己的住房,结束漂泊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