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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有效,合同无效:百余高龄老人买墓遇“非法”认定

付款有效,合同无效:百余高龄老人买墓遇“非法”认定一、官方招牌下的信任:养老钱换“安心墓”的背后政府招牌下的墓穴,竟是非
付款有效,合同无效:百余高龄老人买墓遇“非法”认定一、官方招牌下的信任:养老钱换“安心墓”的背后

政府招牌下的墓穴,竟是非法?百余苏州老人养老钱购墓遇了一场维权困境。对普通民众而言,带有政府部门标识的机构,天然意味着权威与可信,苏州高新区某陀山墓区的运营,正是抓住了这份信任。

2003年,苏州高新区某街道办事处设立“某塘镇墓区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某陀山墓区管理,对外行使某陀山墓区的综合管理职能。挂着政府牌子、配有专门办公场所与工作人员的运营表象,让周边民众对墓区合法性深信不疑。

2018年至2020年间,张先生、居某某、徐某某等几户家庭的老人,陆续走进这个“政府管理”的墓区办公室,想着“响应号召支援当地经济建设”,同时为自己身后事提前做好准备,拿出的多年省吃俭用攒下的养老金支付了25000元至30000元购墓款,每一笔交易都在墓区办公室完成,支付现金后,老人们都会拿到盖有“苏州高新区某街道公墓管理办公室(某陀山墓区)”公章的《墓穴证书》,以及相应的收费收据。对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的老人来说,政府部门的公章就是最有力的“定心丸”。

他们从未想过要去核查所谓的“行政许可”,因为在他们的认知里,有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盖章认证的机构,不可能存在合法性问题,却不知一场危机早已潜伏。

二、续费受阻,“合法墓”变“非法墓”

这份平静在2024年被彻底打破。当年,张先生等老人按照约定前往墓区续交墓穴管理费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无法正常缴费,甚至被要求办理退穴退款手续。他们反复追问原因,才从某街道办和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口中得到一个令人震惊的答案:他们购买的某陀山墓区是“无证非法公墓”,相关墓穴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非法公墓”的结论让老人们难以接受:如今同类墓穴价格飙升至十余万元且一穴难求,无收入的他们无力重新购买;同时,民间习俗中退穴极为不妥,情感与观念上均无法认同。2025年4月,老人们将某街道办及墓区管理方苏州新主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诉求继续使用墓穴。但庭审信息更添愤怒:某街道办称管理办2019年8月已撤销,墓区自始非法。可事实是,2019年12月(管理办撤销4个月后),张先生仍顺利购墓并拿到盖章证书,款项直接进入街道办账户;2020年徐某某、倪某某等购墓时,还拿到新主城公司盖章收据;直至2025年2月,墓区仍挂管理办牌子、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新主城公司公众号还将其列为“在管公墓项目”。

三、诉讼失利与监管漏洞:谁该为信任崩塌负责?

2025年9月,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以“案涉合同因标的非法、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新主城公司并非合同相对人”为由,驳回了老人们的全部诉讼请求。老人们不服判决,于当年11月提起上诉,2025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老人们的诉讼维权之路以失利告终。

诉讼失利后,百余户购墓家庭中,部分人无奈接受了退穴退款,但仍有几十户像张先生等人一样,坚持拒绝退款,继续寻求解决方案。在他们看来,这场纠纷的根源并非自己“买错墓”,而是行政监管的严重疏漏。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建立经营性公墓,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某陀山墓区虽在1994年经苏州市郊区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开设,但始终未获得省级民政部门审批,2002年就已被市政府部门认定为非法公墓。

令人费解的是,2002年墓区被认定非法后近二十年,各级政府从未公开提示民众,反而任由其以“政府管理”名义持续售墓。更值得追问的是,管理办撤销后一年多仍有带公章证书流出,上百户购墓款进入街道办账户,街道办两年多视而不见甚至正常收款。更让老人不平的是,同期购墓的陆雪荣墓穴可正常使用,这种“区别对待”加剧委屈。

老人们基于官方表象购墓属合理信赖,利益理应保障,而非简单以“合同无效”推诿。即便墓区非法,相关部门也应优先解决老人困境,而非直接要求“退穴退款”。

四、结语

诉讼之路走不通,老人们并未放弃。2026年1月6日,张先生、徐某某等几户老人联合写下书面举报信,直指某街道办在某陀山墓区运营中的诸多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核心诉求:彻查某陀山公墓违规销售的全部始末,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上级监管部门的责任,为包括自己在内的百余户购墓家庭提供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

对这些高龄老人而言,诉求并非追求不合理利益,只是想保住用养老钱换来的“身后安宁”。他们出于对政府的信任购墓,却因监管疏漏陷入“无处安置”困境。希望相关部门正视合理诉求,摒弃“退穴退款”的敷衍态度,拿出有温度的解决方案,弥补信任损伤,让老人们安心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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