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搬家整理东西时发现,在我当兵的23年中,还给我发了“铜质国防服役章”和“银质国防服役章”。虽然现在退役也有五六年了,看着这两个纪念章,军营的那些往事,也是满满的回忆,曾经的那些经历,有好多还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只不过,这两个纪念章,分别是哪一年发的,还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那时发给我了,就带回家放在柜子里。要不是这次搬家,也不会去翻了看。


国防服役纪念章分铜、银、金质纪念章,在2018年根据条令修改时,分别发放给服役满8年,不满16的;服役满16年,不满30年的;和服役30年以上的。
一枚小小的国防服役纪念章,代表着军人的付出和荣光。如果比较早的知道,第一次发放时候,并不是从服役满8年,而是从服役满10年、20年、35年。
有关国防服役纪念章,代表的军人曾经的经历,对于服役不满8年来说,还是有一点想法的。只是提高一点门槛,也反映要想能够拿到这个国防服役纪念章,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
有战友提出这样的一个想法,分别将年限调整为,满2年不满16年的发铜质国防服役纪念章;满16年,不满30年发银质国防服役纪念章;满30年以上的发金质国防服役纪念章。
有好多人赞同这样的想法,他们说,只要是为国防事业做过贡献的,不论兵龄长短,都应该给他们发一个国防服役纪念章。如果忽视了义务兵,或年轻的士官们,在他们看来有一种被看不起的感觉,而对于占大多数的义务兵来说,不应该忽视他们不计得失奉献青春给国防事业。
还有已经退役的老兵提出,能不能给他们依然健在的退役军人补发,不一定是国防服役纪念章,或发一个可以让他们值得留念的都行。
更多的战友对这个想法还是比较多的。
2022年国家下发了《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实施办法》当中明确了今后当兵可以发的奖章、纪念章,真的有点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今天给大家重点介绍国防服役纪念章,有关其他的,关注后续内容。
新的办法中,同样规定了国防服役纪念章,是发放给服役满8年以上的军人。

其中,服役满8年,不满16年的颁发四级纪念章;
满16年,不满30年的颁发三级纪念章;
满30年,不满40年的颁发二级纪念章;
满40年,不满50年的颁发一级纪念章;
满50年以上的颁发特级纪念章。
今后将分平时奖励,战时奖励,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战时还区分指挥作战、参加战斗、支援保障。
平时区分战备训练、教育管理、国防科技、服务保障。
今后已经没有“优秀士兵”证章了。

好多人都对这个“优秀士兵”那么的眼熟,是不是看了都十分亲切。
现在发“四有”优秀个人奖章。分别是四有军官、四有士兵、四有文职人员等。
不知道大家对这些纪念证章,有什么想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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