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9年,伦敦。一本厚达数百页的哲学著作悄然出现在书铺里,没有作者署名,印数寥寥。书名很长,叫《人性论:在精神科学中采用实验推理方法的一个尝试》。
书卖得很差。差到什么程度?作者后来自己说:“它从印刷机上死产下来,甚至没有激起狂热者的一声低语。”
这个作者叫大卫·休谟,苏格兰人,写这本书时年仅二十六岁。
一个“提前退休”的年轻人
休谟写《人性论》,是在法国乡下的三年里完成的。
他出身不算富裕,家里希望他学法律,他却“对文学有一种不可遏制的热情”。为了专心写作,他给自己定了一套极其清苦的生活方案:住在法国安茹的拉弗莱舍,靠微薄的财产过极简生活,不社交,不娱乐,把所有精力都砸在一件事上——把人性的运作方式,像牛顿研究物理那样,用“实验推理”的方法搞清楚。
他的野心极大。他在导论里写道:“一切科学都与人性有关……任何学科不论看似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最终都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 在他看来,数学、自然哲学、甚至宗教,都建立在人的认识能力之上。不先把人性搞清楚,其他学问都是沙上建塔。
这本书分三卷:论知性、论情感、论道德。核心结论在当时堪称“炸弹”:理性不是情感的对手,理性只是情感的奴隶;我们相信因果,不是因为逻辑,而是因为习惯;我们从“是”推不出“应该”。
休谟肖像
为什么“死产”了?
书卖不动,有几个原因。
第一,太厚,太密,太“干”。 休谟后来自己也承认,问题出在“方式”而非“内容”上。他用极其冷静、近乎解剖式的笔法写人性,没有煽情的段落,没有漂亮的修辞,读起来像一份实验报告。
第二,结论太“危险”。 他说因果靠不住,自我是个幻觉,道德不是理性推导出来的。这些话在今天看是哲学洞见,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听起来像在拆房子的地基。没人愿意花时间读一本告诉你说“你以为你懂的东西其实你都不懂”的书。
第三,他是个无名之辈。 一个二十六岁的苏格兰年轻人,没头衔,没靠山,没圈子,想在伦敦的学术圈激起水花,几乎不可能。
但近年有学者指出,情况没有休谟自己说的那么惨。当时英国、爱尔兰和欧洲的一些评论刊物上,确实有人在讨论这本书。有少数敏锐的读者注意到了它,只是数量太少,不足以让它成为畅销书。
《人性论》封面
明珠蒙尘之后
休谟没有因为这本书的失败而放弃。
他后来把《人性论》拆开重写,第一卷改成了《人类理解研究》(1748),第三卷改成了《道德原则研究》(1751)。这些改写版比原著好读得多,也慢慢为他赢得了名声。但他始终觉得,自己最好的东西留在了那本没人读的厚书里。
《人性论》的命运,在休谟死后彻底翻转。 到十八世纪末,它已经被公认为欧洲思想的经典之一。康德说,是休谟把他从“独断论的迷梦”中唤醒。现代哲学里的因果问题、归纳问题、自我同一性问题,几乎都要从这本书开始谈起。
一个二十六岁的年轻人,用三年孤独的写作,给自己挖了一个坑,也给自己立了一座碑。坑是当时的冷遇,碑是后来的承认。
明珠蒙尘,尘是时代的尘。可明珠终究是明珠,尘落了,光还在。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