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家庭结构复杂、婚姻变动频繁,遗产继承纠纷愈发常见。近日,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复杂遗产继承案取得圆满胜诉,充分体现了恒略律师团队在民事遗产继承领域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本案中,当事人均化名,以下为案件详细解析。

案件背景
本案被继承人李响(2023年2月12日因心源性猝死去世)生前经历三段婚姻。第一段婚姻与张小华育有两女张楠、张雨(本案原告),1978年离婚;第二段婚姻与赵莹再婚,赵莹带着前夫所生女王娟共同生活至成年,后离婚;第三段婚姻于2012年与刘淑芬结婚,未生育子女。
争议遗产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XX路60号5幢的房屋(下称“案涉房屋”)及其租金收益分配。值得注意的是,李响在生前曾多次处理财产关系,但部分房产因登记问题未完成过户,为本案埋下争议伏笔。
案件经过
早在2016年,李响因合同纠纷起诉张雨,要求将案涉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判决张雨协助办理过户,但李响未实际办理,房屋仍登记在张雨名下。2023年2月12日,李响猝然去世后,张楠与张雨于2023年8月起诉继承李响存款及未过户房产。
在此过程中,原告咨询恒略律师事务所的熊斌蓉律师团队,明确继承诉讼策略:请求继承案涉房屋各占50%份额、分割租金42000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刘淑芬则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质疑2007年李响所立自书遗嘱效力,要求继承全部房产份额。
主要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
自书遗嘱的合法性与效力
李响于2007年7月6日订立自书遗嘱,将遗产留给亲生女儿张楠与张雨。刘淑芬质疑遗嘱存在涂改并提出电子邮件“遗嘱”,但不符合法定遗嘱形式。
案涉房屋的权属性质
房屋虽登记在张雨名下,但根据生效判决及双方婚前协议,房屋应属李响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继承权主张的合法性
刘淑芬以自己长期赡养李响、患病无劳动能力为由,主张必留份或更多遗产份额;同时对父女间赡养履行情况提出质疑。
庭审交锋
原告主张
恒略律师团队从事实证据与法律条文出发,明确提出以下核心论点:
遗嘱效力合法有效
2007年自书遗嘱由李响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符合法定形式。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涂改或伪造,也未按法定程序申请笔迹鉴定,因此应承担不利后果。电子邮件内容不符合法定遗嘱形式,不具法律效力。
房屋为李响个人财产
房屋虽未实际过户,但根据法院2017年判决及婚前签署的《声明》《备忘》约定,属于李响个人财产,故应按遗嘱继承。
被告主张
刘淑芬在庭审中提出:
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经法律判决确认,依据《民法典》共同财产原则,主张房屋属于夫妻共有,应继承50%份额。
必留份与赡养义务
被告声称长期患病、生活无依赖,依据《民法典》第1141条应享有必留份。同时提出原告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或不分遗产,并称李响生前存在37.5万元债务需优先偿还。
其他亲属意见
王娟表示同意原告诉求,为案件提供了辅助证据。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
遗嘱效力
李响2007年自书遗嘱为真实意思表示,形式合法有效;电子邮件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采信。
房屋权属
案涉房屋确认归李响个人财产,婚后双方签订约定有效,遗产应按遗嘱由张楠、张雨各占50%份额继承。
其他财产与主张
租金收益及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畴,原告可另行主张。刘淑芬提出的债务与少分遗产请求因证据不足被驳回,但考虑其在李响生前尽到一定照顾责任,法院适度照顾予以分配。
最终判决:涉案房屋由张楠、张雨按份共有,各占50%;原告关于租金分割请求不予支持。
成功经验与专业解析
恒略律师事务所熊斌蓉律师在本案中充分展现了高水平的专业能力:
法律知识扎实、逻辑缜密
团队对《民法典》中遗嘱继承、夫妻财产及必留份规定掌握精确,能够在庭审中准确引用法律条文,回应被告各类抗辩。
实务经验丰富、策略明确
对复杂家事继承案件的诉讼策略、证据收集及庭审陈述安排得当,确保每一环节环环相扣,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证据运用专业、细节精准
对自书遗嘱、房屋登记、通话记录等证据进行科学整理与分析,使法官在事实认定上毫无争议。
人文关怀与服务意识强
在案件过程中,恒略律师团队不仅注重法律专业,更关心当事人的心理与情绪,获得当事人高度信任与满意。
恒略律师事务所观点
根据我国《民法典》,遗嘱形式多样,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具备法律效力。本案再次说明,合法有效的遗嘱是确保遗产公平分配、维护继承人权利的重要保障。恒略律师提醒公众:遗嘱订立务必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防止日后纠纷。
案例总结
通过恒略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的精准代理,本案取得了圆满结果,彰显了律师在复杂遗产继承案件中的不可替代价值。案件不仅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宝贵参考。无论是自书遗嘱效力认定,还是夫妻财产归属界定,恒略律师团队凭借丰富经验、严谨策略和专业素养,确保当事人利益得到最大化保护。
文中当事人均化名。本案的胜利不仅是法律的胜利,也是专业律师团队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