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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州七旬老太车库乘凉被碾身亡,家属索赔82万。法官看完监控后敲下法槌:驳回,一分不赔!

作为法官,我见惯了家长里短的纠纷,但唯独这起“车库乘凉老太被碾身亡索赔案”,让我至今想起仍心绪难平。我最终驳回了索赔诉求

作为法官,我见惯了家长里短的纠纷,但唯独这起“车库乘凉老太被碾身亡索赔案”,让我至今想起仍心绪难平。

我最终驳回了索赔诉求,敲下法槌的那一刻,守住的不只是法律底线,更是公平正义的初心。

1

我叫林舟,在南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庭待了第八个年头。

那天书记员小陈抱着一摞新卷宗走到我办公桌前,带着点无奈:“林法官,这是刚立的案,原告方情绪挺激动的,你先过目。”

封面的案由栏写得清清楚楚:“原告张志刚等五人诉被告南州宏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告李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

我翻开扉页,原告的起诉状洋洋洒洒写了三页,字里行间都透着悲愤,核心诉求只有一个:要求物业和司机赔偿82万元。

我逐字逐句梳理,案情渐渐清晰起来。

死者是年过七旬的王老太,住在宏宇物业管辖的阳光花园小区。

今年夏天格外闷热,王老太家里条件一般,舍不得天天开空调,发现地下车库通风口旁凉快,就把那儿当成了固定的乘凉点。物业最早是在六月中旬发现的,保安巡逻时看到老人搬着小马扎坐在阴影里,手里还扇着蒲扇,旁边堆着几个空矿泉水瓶。

物业一开始是好言相劝,保安队长亲自过去跟王老太说:“阿姨,车库里车来车往的,多危险啊,您还是回家里凉快去,实在不行跟儿女说说,开空调也花不了多少钱。”

王老太当时点点头,说“知道了,这就走”,可等保安转身,又坐了回去。

后来物业干脆在车库入口、通风口旁、通道拐角三个显眼位置都贴了红底黄字的警示标语,写着“禁止逗留、注意来车,违者后果自负”,可王老太依旧我行我素,每天下午四点准时到车库“打卡”,雷打不动。

物业的工作人员跟我后来回忆时,满是委屈:“我们前后劝了不下十次,有两次还是我带着社区网格员一起去的,老太太每次都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就去车库。我们总不能把她强行架走吧?都是邻里邻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真闹僵了也不好。”

悲剧发生在七月十二号傍晚六点多。

司机李磊下班回家,驾驶私家车进入地下车库。

车库里的灯光本来就偏暗,那天通风口旁的灯泡又刚好接触不良,忽明忽暗。

李磊说他进车库前特意鸣了笛,车速一直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眼睛也盯着前方和两侧。可王老太坐在通风口旁的柱子阴影里,身子又矮,李磊直到车子快靠近时才隐约看到有个黑影,赶紧踩刹车已经来不及,车轮还是撞倒了王老太。

李磊当时吓得魂都没了,赶紧下车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还守在旁边不敢动。可王老太年纪大了,伤势太重,送到医院抢救了三个多小时,还是没能救回来。

交警部门很快介入,调取了车库的监控录像,询问了当事人和目击者,最后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很明确:李磊未尽到完全安全注意义务,承担次要责任;王老太在禁止逗留的车库内停留,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承担主要责任。

按说责任划分清楚了,双方协商一下赔偿比例就能解决。

可王老太的家属根本不认可这个结果。家属代表是王老太的大儿子张志刚,四十多岁,皮肤黝黑,手上还有没洗干净的机油,看着像是干体力活的。第一次组织双方调解时,他一进调解室就拍了桌子,声音震得窗户都嗡嗡响。

“我妈在小区里出事,物业凭什么没责任?”张志刚指着物业的代理律师,唾沫星子都溅了出来,“你们贴个破标语就叫尽义务了?那标语风吹日晒的,谁能看清?要是你们真把安全当回事,早点把人赶走,能出这事吗?还有那个司机,”他又转头瞪向李磊,“你开车不长眼睛吗?我妈那么大个人,你看不见?肯定是你开太快了!”

李磊坐在对面,嘴唇哆嗦着反驳:“我没开快,真的,我进车库一直慢慢开,还鸣了笛。谁知道阿姨躲在阴影里……”他说着,声音就低了下去,眼里满是愧疚和委屈,“阿姨出事我也很伤心,医药费我也垫付了,可让我承担全部责任,我实在不服。”

物业的代理律师推了推眼镜,语气尽量平和:“张先生,我们提供的监控录像可以证明,李师傅的车速确实很慢,也鸣了笛。而且我们的警示标语是清晰的,工作人员也多次劝阻过王阿姨。我们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王阿姨的死亡,主要是她自身无视警示造成的。”

“什么叫合理义务?人都死了,你们还在这找借口!”张志刚的妹妹突然哭了起来,手里抱着一张王老太的黑白照片,“我妈一辈子苦过来的,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连空调都舍不得开,才去车库乘凉的。现在人没了,你们就想轻飘飘推干净责任?没门!”

调解室里瞬间乱成一团,张志刚的其他几个兄弟姐妹也跟着附和,七嘴八舌地指责物业和李磊。我敲了敲桌子,提高声音:“安静!大家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吵架的。有话好好说,都基于事实和法律来讲。”

张志刚喘着粗气,瞪着我:“法官,我们就一个要求,他们俩必须赔偿82万!这是我妈应得的!你们要是不还我们一个公道,我们就天天来法院闹,让大家都看看,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

我看着他激动的神情,又看了看旁边低头抹泪的家属,心里很清楚,这场调解已经无法继续下去了。我让小陈先把家属劝出去,留下物业和李磊的代理律师再沟通了几句。物业方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可以补偿一万元丧葬费,但绝对不接受承担主要责任;李磊则说,他愿意在次要责任范围内赔偿,但82万的诉求实在太高,他根本承受不起。

送走他们后,我独自坐在调解室里,看着桌上的卷宗和那份事故认定书,眉头紧锁。这起案子看似简单,责任划分也清晰,但家属的情绪和诉求,却把法理和人情搅在了一起。82万的索赔金额,显然没有法律依据,但家属的悲痛和执拗,又让这起案子多了几分复杂。我知道,接下来的审理,不会轻松。

2

调解失败的第二天一早,我刚到法院门口,就被一阵喧闹声拦住了去路。

张志刚带着四个兄弟姐妹,举着写有“物业失职害命、司机肇事逃逸(注:实际并非逃逸,家属故意夸大)、法院速还公道”的白底黑字横幅,堵在法院大门左侧的人行道上。他的妹妹抱着王老太的遗像,跪在地上哭嚎,声音凄厉:“我妈死得冤啊!有人管管吗?”

周围很快围拢了不少晨练的老人和上班的路人,有人拿出手机拍照,有人低声议论。

我皱着眉走过去,小陈赶紧跟上来挡在我身前。“张先生,你们这是干什么?”我尽量让语气平和,“有诉求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堵法院大门、拉横幅造势,是违法行为,赶紧把横幅收起来,让你妹妹起来。”

张志刚指着我:“合法途径?调解没用,我们只能用自己的办法!今天你们不给出说法,我们就不挪地方!”他的弟弟还上前一步,伸手想推搡小陈,被旁边的法警及时拦住。法警队长过来跟我使了个眼色,低声说:“林法官,先让他们冷静一下,我先把人劝到接待室去,别影响正常办公。”

折腾了将近一个小时,张志刚一行人才被劝进信访接待室。

我让信访科的同事先安抚他们的情绪,自己则回到办公室处理其他案件。

可没过多久,庭里的内勤就告诉我,阳光花园小区的业主群里,已经传开了关于这起案子的谣言,说“法官收了物业和司机的好处,准备偏袒被告”“王老太被活活碾死,凶手逍遥法外”,甚至把我的姓名和工作照都发了出去,配文不堪入目。

我让内勤把截图发给我,看着那些颠倒黑白的言论,心里又气又无奈。

基层法官办案,最怕的就是这种无底线的舆论造势。这些谣言一旦扩散,不仅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还会损害法院的公信力。

我当即联系了阳光花园小区的社区居委会,让他们帮忙在业主群里澄清事实,同时向院领导汇报,申请启动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

舆论风波还没平息,证据梳理环节又出现了新的争议。

张志刚等人向法院提交了补充材料,里面是几张他们拍摄的车库警示标语照片,照片里的标语确实有些褪色,他们以此主张“物业的警示标语不醒目,无法起到警示作用”。同时,他们还申请法院调取车库更多时段的监控,认为“现有监控被物业剪辑过,故意隐瞒了他们未尽劝阻义务的事实”。

为了核实这些质疑,我和小陈专门抽了一个下午,再次前往阳光花园小区实地勘察。

我们先查看了家属拍摄的标语位置,发现那几张照片是特意在逆光、远距离的角度拍摄的,实际走到近处,红底黄字的标语虽然有轻微褪色,但“禁止逗留、注意来车”的字样清晰可辨。

我们又调取了车库六月中旬到七月十二号的完整监控录像,足足看了三个多小时,确认物业工作人员确实多次对王老太进行劝阻,每次劝阻都有监控画面记录,不存在剪辑隐瞒的情况。

更关键的是,我们还找到了两位当时经常在车库附近活动的业主,他们自愿出庭作证,证明“王老太天天去车库乘凉,物业保安劝过好几次,老太太就是不听”“车库里的标语很明显,正常人都能看到”。两位业主还说,他们之前也劝过王老太,说车库危险,可王老太总说“没事,我坐在边上,车子碰不到我”。

证据链条越来越完整,我心里也有了更明确的审理方向。可就在这时,一股隐晦的压力悄然袭来。那天晚上,我正在家整理案卷,手机突然响了,是我大学同宿舍的同学赵伟,现在是信访局的副局长。

“林舟,忙呢?”赵伟的语气很随意,像是闲聊,“听说你手上有个车库老太太身亡的案子?张志刚他们是不是天天去法院闹?”

我心里一动,知道他不是单纯闲聊,直言:“是有这么个案子,家属情绪比较激动。怎么,你也听说了?”

“何止听说,”赵伟叹了口气,“他们昨天也去信访局闹了,闹得挺凶。而且,张志刚有个远房表哥,是市里政法委的老领导,托人打了招呼,说这案子要‘注重社会稳定’,别激化矛盾。”

我沉默了。

政法委的老领导,这层关系确实不好得罪。

赵伟继续说:“林舟,咱们是老同学,我劝你一句,民事案子,‘案结事了’最重要。家属要的不是绝对的公平,是个情绪出口。你稍微松一点,让物业和司机多赔点钱,促成调解,大家都省心。要是硬判,他们天天缠访闹访,不仅你麻烦,院里也会有压力。”

评论列表

信不信由你
信不信由你 2
2026-01-14 16:33
想讹钱才是真正的目的,,其他的都是骗人的,,还接受不了老人离世的事实,,难道给你钱了,你就能接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