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惠州城郊的老屋里就飘起了面香。62 岁的老陈蹲在灶台前,往沸腾的锅里卧了两个荷包蛋 —— 这是孙子大宝每天上学前的早餐。灶台边,老伴抱着三岁的二宝轻轻晃着,孩子揉着眼睛找妈妈,老太太只能柔声哄:“妈妈去挣奶粉钱啦,过阵子就来看你。” 这样的清晨,已经重复了两年。
老陈夫妇的日子,是从儿子阿强和儿媳小林离婚那天开始变重的。四年前,阿强和小林结婚后便和父母同住,先后生下大宝和二宝。后来阿强去外省电子厂打工,夫妻俩长期分居,矛盾越积越深,最终闹到离婚。法院判大宝归阿强,二宝归小林,可离婚后小林却没把二宝接走,转身去了外地,两个孩子全落在了老两口肩上。
阿强在电子厂一个月挣五千多,除去房租和吃饭,每月能寄回三千块。可这点钱,在两个孩子的开销面前像杯水车薪。大宝上二年级,一学期学费四千五,加上书本费、校服费,光学习支出就压得人喘不过气;二宝喝的奶粉一桶两百多,一个月要四桶,单奶粉钱就八百多。更让人揪心的是孩子生病,去年冬天二宝半夜咳得喘不上气,老陈骑着电动车冒着凉风送医,挂号、抽血、拿药,一趟就花了一千二。老陈自己早年在工地摔过腿,常年要吃药,可看着孙子们的开销单,他总是把自己的药盒藏到最后。
最初,老两口从没想过要找小林要抚养费。他们觉得小林刚离婚,手头可能不宽裕,还常给她发孩子的视频:大宝考满分的试卷、二宝第一次走路的样子。可小林要么隔好几天才回一句 “知道了”,要么干脆说 “忙”,后来连消息都不回了。有次大宝想妈妈,拿着奶奶的手机拨号,电话响了两声就被挂断,再打过去已是忙音,孩子攥着手机蹲在门口,半天没说话。
两年下来,老陈夫妇的积蓄见了底,还跟亲戚借了三万多。看着大宝穿小了的衣服,听孩子小声说 “想吃红烧肉” 却舍不得买,老陈终于拨通了儿子的电话。电话那头,阿强哭得像个孩子:“爸,工厂效益不好,工资降了,我实在没辙了……” 阿强劝父母去法院起诉,说小林是孩子的妈妈,该尽抚养义务。老陈夫妇犹豫了很久,觉得一家人闹上法庭太难看,可看着两个瘦弱的孙子,最终还是硬着头皮找了律师。
开庭那天,小林终于出现在法庭。她穿得整齐,手里拎着包,见到老陈夫妇和孩子,脸上却没什么表情。庭审时,她说自己在餐馆当服务员,每月挣三千块,除去房租和吃饭剩不下钱,还说曾给孩子转了五百块,却拿不出转账记录。老陈夫妇则掏出了一沓厚厚的单据:大宝的学费单、奶粉店的收据、医院的缴费单,还有跟亲戚借钱的借条。律师还打印出聊天记录,上面清晰地显示,小林从去年起就没再提过孩子。当法官问她为什么不接二宝走,小林说租的房子太小,工作忙没人帮忙,话里满是推脱。
法官看着双方的证据,语气郑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离婚而消失。二宝判归母亲,却由爷爷奶奶抚养两年,母亲必须支付抚养费;大宝虽判归父亲,但实际由老人照料,母亲也应酌情承担。” 考虑到惠州农村的生活水平,法院最终判决:小林支付二宝两年的抚养费六万(按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月两千五),承担二宝八千块医药费,再自愿支付大宝两年生活费两万,共计八万八千元。
小林没有上诉,一个月后转来三万块,说剩下的每月还两千。如今,她不仅按时打钱,还会主动给孩子打视频电话。大宝会叽叽喳喳跟妈妈说学校的趣事,二宝看到屏幕里的妈妈,也会伸着小手喊 “妈妈”。老陈的药能按时买了,不用再跟亲戚借钱;晚上,他辅导大宝写作业,老伴抱着二宝看电视,老屋里终于又有了笑声。
“我们不是要逼她,” 老陈望着孙子们的笑脸,语气平和,“就是想让孩子能好好过日子。现在这样,就够了。” 在惠州的这片土地上,一场关于抚养的纠纷,最终以责任的回归、亲情的回暖,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