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本溪市平山区信访接待大厅内,一场针对78岁高龄老人的暴力冲突,至今仍牵动着当事人家属的心。78岁的董秀文老人前往信访部门反映诉求,两名分属不同社区的政府工作人员冯某斌、宋某旭二人早7点从被害人家里尾随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到本溪市社保局,再到本溪市信访局接待大厅:在公共场所持续殴打老人长达7分40秒,现场本溪市信访局安保人员,还有政府工作人员全程旁观未上前制止。经司法鉴定,老人三根肋骨骨折,伤情达到轻伤二级,本该依法厘清全部事实、准确定性的刑事案件,却在后续侦查、起诉、审判全流程暴露出多重程序疑点,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依法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事发后,相关部门初期向家属展示了完整7分40秒原始监控视频,清晰记录二人尾随、冲突全过程、同行人员在场等关键细节。但案卷移送至平山区人民法院后,家属调取视频申请一直被拒绝,只口头告知视频中只有冯一人没有其他人在场,完整案发经过被割裂。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办案机关应当完整封存、移送原始视听资料,不得随意剪辑删减,完整监控是区分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认定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的核心证据。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多次提出调取原始监控存储介质,却始终未得到法庭准许,证据完整性存疑,案件定性根基随之动摇。
案件实体定性同样引发巨大争议。两名政府工作人员跨社区汇合、提前尾随老人至信访大厅,在公共接待场所长时间暴力殴打高龄残疾老人,客观上符合寻衅滋事罪针对弱势群体、公共场所滋事的构成要件。但办案机关仅以故意伤害轻伤二级立案、移送起诉,未核查二人跨社区到场的委派手续、事前联络记录,也未对旁观未制止的随行人员开展讯问,存在明显漏查漏侦情形。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已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调取本溪市平山区政府、办事处、社区出具的二人陪访、接访指派台账、公务审批文件,查清二人到场是否具备合法公务依据,厘清暴力行为背后真实动机。

更令家属寒心的是被害人法定诉讼权利被持续限制。2024年9月,董秀文老人亲笔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亲生儿子担任本案诉讼代理人,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授权文书齐全合法。2026年7月27日,遭受长期精神打击的董秀文突发急性脑梗,身体失去行动与清晰表达能力,本应启动行为能力鉴定、延期审慎审理,可平山区法院仅时隔4天,就传代理人到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口头通知代理人“被害人已发委托书不合法”为由要直接剥夺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的代理资格,仓促定于8月4日开庭,存在趁被害人失能突击审判的程序瑕疵。8月3日下午,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接到电话通知:“跟你说一下哈,明天旁听人数一共8个人,对方3个人,你方5个人。”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感到疑惑,问他为什么是8人,对方回复说旁听证不够,还有其他人,反正已经通知到了,便匆匆挂了电话。根据目前法院的配备,就算基层小型法庭,最低也配备有20-50个座位。

阅卷、复制卷宗是法律赋予诉讼代理人的核心权利,却成为横亘在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面前最难跨越的阻碍。2025年10月3日,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携带全套授权材料、亲属证明向承办法官王某儒提交阅卷、印卷申请,却被当场驳回,拒绝理由为“本院无相关先例”“不符合刑诉法规定”,均无任何法律条文支撑。此后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十余次致电沟通,法官要么拒接,要么又抛出“已有律师,家属不能代理”这一法外理由,持续阻挠复印、刻录案卷。
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逐条梳理法律依据佐证自身诉求:《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四十九条明确诉讼代理人阅卷、复制案卷的法定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五条清晰规定,审判阶段非律师身份的被害人近亲属代理人,经法院许可即可查阅、摘抄、复制全部案卷材料,仅涉密、涉隐私案件可依法限制,本案仅普通轻伤害案件,完全不在限制范畴内。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主动提出签署书面保密承诺书,承诺卷宗材料仅用于庭审质证、绝不外传,依旧无法打消办案机关顾虑。
侦查环节程序时序倒置的疑点同样无法忽视。本案立案后,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不依法询问固定证据直至二次轻伤鉴定结论出具当日,才首次对涉案人员开展讯问、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出现“先出鉴定、后做讯问笔录”违背侦查常规的操作,存在事后调整口供适配伤情鉴定的合理怀疑。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已向法庭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要求调取被告人全流程同步审讯录音录像,核查侦查程序合法性,厘清立案后长期不讯问、放任涉案人员自由活动的真实缘由。此外,因本案涉及基层信访履职规范、高龄群众人身权益保障,社会关注度较高,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申请本案庭审全网直播,落实司法公开,若不予准许,恳请出具载明法律依据的书面文书。
为维护母亲合法权益、纠正全流程程序瑕疵,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已向平山区政法委提交正式投诉信,附上通话记录、委托书、诊断证明、阅卷申请凭证全套证据,诉求督促法院依法准许阅卷印卷、保障近亲属代理人法定诉讼权利;同时向法院递交四项调查取证申请,请求调取完整原始监控、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社区公务委派材料、全套审讯录像,并准许庭审直播。
当事人表示,自己从未拒绝依法委托律师参与案件,但法律并未禁止被害人同时委托直系亲属担任诉讼代理人,两份委托完全可以并行行使权利。母亲遭暴力伤害、重病卧床,作为亲生儿子,查清全部案件事实、还原真相、追求公正处理是分内之事,所有诉求均严格依照现行刑事法律、司法解释提出,没有超出法律赋予公民的任何权利。
法律界相关人士解读,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委托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案卷材料是刑事诉讼法定权利,法院不得创设法律之外的门槛限制公民维权;视听资料作为定罪核心证据,必须保证原始完整,存在剪辑、删减嫌疑时,法庭应当依当事人申请调取原始载体核对;当事人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时,司法机关应秉持审慎原则,启动行为能力鉴定、中止或延期审理,杜绝仓促开庭损害被害人诉讼权益。
司法公正从来不是一句空洞口号,它根植于每一起案件规范严谨的办理流程,落脚于每一位公民平等完整的诉讼权利。其长子直系亲属代理人持续通过检察监督、纪检投诉、层级信访等合法渠道逐级反映诉求,并非刻意对立办案机关,而是希望法律条文真正落地生效,让高龄受害老人的遭遇得到完整还原,让所有程序疑点得到书面、透明的官方答复。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规范基层公权力履职、消除司法流程中的法外壁垒,是全社会共同期盼的法治底色,唯有依法正视群众合理诉求,严格恪守程序正义,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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