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6〕16号)规定,杭州市正式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对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实时调整。

1.调整标准
自2026年1月1日起,杭州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660元,失业保险金同步上调,自2241元/月提高至2394元/月,每月增加153元 。
2.享受调整福利的人员范围
●正在领取且尚未领取完毕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无需办理任何申请手续,自3月起,失业保险金将直接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
●2026年1月至2月期间,符合杭州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且已按原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153元的差额部分,将于近期统一补发到位,无需个人申请 。
3.申领条件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申领方式
线上: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或微信小程序;
线下: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 。
5.发放时间
失业保险金从受理的次月起按月发放至个人金融社保卡,杭州市区发放时间为每月22日(含)前(遇节假日顺延),五区三地(即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以其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浙江宁波:分区域上调,最高2394元/月3月19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自2026年1月1日起,宁波市失业保险金标准随最低工资同步上调。

1.调整标准
●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宁波高新区:自2241元/月提高至2394元/月,每月增加153元;
●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宁波前湾新区:自2034元/月提高至2187元/月,每月增加153元。
2026年1月至3月的失业保险金差额,将于近期补发到位 。
2.申领条件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3.申领方式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线上: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或微信小程序;
线下:全市各经办机构窗口。
4.其他待遇
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以下失业保险待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
●生育补助金;
●价格临时补贴;
●大龄领金失业人员续发失业保险金待遇;
●大龄领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广东广州:发放标准为2250元/月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202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消息》,广州失业保险金标准已上调 。广州市现行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算。

1.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按月计发。目前发放标准为2250元/月 。
2.申领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需完成失业登记后发放失业保险金,尚未办理失业登记的请抓紧办理失业登记)
3.申领渠道
线上:“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
线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4.发放时间
失业保险待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有多地缴费的,归集缴费信息时间不纳入待遇审核时间。失业保险金自受理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当月起计发,并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5日前(含15日,节假日顺延)统一发放。
注意事项:
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金次月起,需每月进行资格核对。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等途径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也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江苏无锡:上限标准调整为2660元/月近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的通知》,对无锡市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进行调整。

1.失业金上/下限标准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目前无锡市失业金标准:
上限标准:2660元/月;
下限标准:1751元/月。
2.执行对象
2026年1月份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
3.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理事项
●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待遇;
●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
●先行支付相关待遇;
●工伤死亡待遇。
4.申请渠道
线上办理: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微信小程序等;
线下办理、咨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