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株牡丹,如何从“市花”升级为带动一方经济的“富贵花”?在菏泽,这个问题的答案被写进了法律条文。
今年10月,《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菏泽牡丹产业领域首部专项法规,标志着菏泽牡丹产业发展逐步迈向法制化、系统化的发展新阶段。

牡丹,不再只是这座城市的象征,更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引擎。
立法动因源自牡丹产业发展的现实困境。
菏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牡丹种植、科研、出口基地和旅游观赏区,牡丹产业年产值超过100亿元,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产业结构单一、品牌保护不足、种质资源流失等多重挑战。
特别是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牡丹产业标准化程度低、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和引导。
《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共八章四十八条,构建了系统性的产业发展制度框架。
该条例明确了三级管理职责,系统构建了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这一设计消除了管理盲区,形成了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种质资源保护方面,条例要求建立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存和利用机制,对濒危、珍稀品种及百年以上株龄牡丹实行重点保护,严禁擅自采伐移植古树名木。同时,条例还创新性地支持多元化发展模式,为产业拓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品牌保护与价值提升成为立法核心内容。条例着重强化“中国牡丹之都”城市品牌和“菏泽牡丹”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和保护,通过完善品牌管理体系,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这一立法举措将有助于提升菏泽牡丹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产业创新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文化传承也被提升至新高度。条例明确要求深入挖掘牡丹文化内涵,推动牡丹文化与黄河文化、红色文化、非遗等特色文化以及巨野工笔画、曹县汉服等特色产业的融合。每年四月设为牡丹宣传月,这不仅是对节庆经济的巧妙布局,更是一场全民参与的文化唤醒与品牌叙事,让牡丹从季节性观赏对象升华为持续性的城市文化符号。
在产业支撑体系方面,条例专门设立扶持政策章节,从财政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构建了全方位的保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牡丹产业发展,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为产业创新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菏泽牡丹立法的深远意义,远超出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常规价值,它反映了一座城市在发展理念上的深刻转变——将特色资源纳入法制轨道,实现可持续发展。从传统种植到法制护航,菏泽牡丹产业正经历一场深刻的系统性变革。
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牡丹产业将在法制保障下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这不仅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更将在全球范围内提升中国牡丹文化的影响力。

在《菏泽市牡丹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守护下,菏泽牡丹一株株绽放,资源被焕活,产业相互融合,这一切都将为这座城市的发展路径,延展出更多新的可能……
(来源:凤凰网山东 贾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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