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明年3月5日在京召开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明年3月4日召开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转自:黑龙江日报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日前召开的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还决定,2026年3月1日至2日召开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为召开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