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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11岁女童演替嫁新娘短剧”猛踩红线,相关方被行政处罚是必然,或面临刑事责任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梁奇慧近日,一短剧因选用11岁女童饰演成年男性的“替嫁新娘”角色,并涉及7岁嫁人、15岁生子等剧情设定,引发伦理争议。据媒体报道,女主角2015年出生,拍摄时年仅11岁。剧中角色设定为7岁被迫替姐出嫁,结局时15岁生子,与成年男演员组成夫妻关系。观众指出剧中存在搂抱、牵手等肢体接触镜头,且故事线包含“养成系”“大婚圆房”等成人化隐喻。虽有观众辩称前59集无亲密戏份,但“7岁嫁人”“15岁产女”的设定仍被批挑战伦理底线,被指“诱导未成年人早婚”。记者查询多平台发现,该短剧目前已被下架。法律博主@陈小兜律师称,首先,该剧的内容表达方式违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关于明确禁止未成年人节目“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以及“宣扬或者肯定不良的家庭观、婚恋观”的规定;同时,该规定的第十四条要求未成年人的服饰、表演需符合其年龄特征,不得诱导其谈论情爱等话题。其次,该剧可能会成为行业整治、自查的起点,1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儿童类微短剧)》(以下简称《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创作中要扼制成人化、纠偏工具化、抵制娱乐化,@陈小兜律师称,可以说,这部剧猛踩各条红线。此外,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武杰认为,该短剧制作方确实违法,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涉事短剧的部分内容,可能被认定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此外,更加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都规定不得制作发布“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不得发布“含有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等。中国网络文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中国执业律师缪蒙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从法律视角审视,该剧已明确触碰红线:其内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中严禁渲染未成年人成人化情感的规定,也直接违背了广电总局关于儿童不得出演成人化剧情的要求。行政层面,下架、罚款等处罚是必然结果。也有网友称,涉事人员如与这名女童有身体接触,是否涉嫌“猥亵儿童罪”,@陈小兜律师称,对此,要看剧中的肢体接触行为(如搂抱、牵手等)是基于何种目的,是表演的必要范畴还是为了满足性需要而实施的猥亵,以及是否对儿童的身心造成伤害。如果成立该犯罪,不仅直接行为人,明知并放任该情况发生

11岁小女孩演“替嫁新娘”惹众怒的短剧,已下架!

据报道,该剧选用了年仅11岁的女孩饰演“替嫁新娘”,剧情还包含7岁被迫嫁人、15岁生子等严重违背伦理的设定。不少网友发现,剧中存在多处男女主搂抱、牵手的肢体接触镜头,故事线更是充斥“养成系”“大婚圆房”等成人化隐喻...
11岁女童演7岁替嫁新娘,还和大十几岁男主拍搂抱戏、演15岁生子剧情——这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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