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才能万事兴!河南焦作,一女子和弟弟争着赡养87岁老父亲,期间她还被弟弟打了一
家和才能万事兴!河南焦作,一女子和弟弟争着赡养87岁老父亲,期间她还被弟弟打了一顿,原因竟是她让父亲“捡破烂”,甚至因此要和她断绝关系,明明是姐弟都孝顺的好事,究竟为何走到这一步?谢女士是家中的大姐,上面有个87岁的老父亲,下面还有两个弟弟。24年的时候,她的二弟和15岁的侄女因意外离世了。害怕老父亲知道了伤心,谢女士和大弟便商量着先瞒着这件事。因为二弟家与自家仅仅相隔50米,距离太近,她害怕露破绽,便让大弟暂时把老父亲接去他家住一阵子。为了能照顾好父亲,谢女士提去了大袋的鸡蛋、肉、牛奶,还每个月给大弟转一千块钱。就这样,大弟照顾了老父亲一年多,期间姐弟两人配合得都很好。今年初,谢女士照例去看老父亲时,觉得他的身体状况很好,便想替大弟分担一点责任,提出把父亲接到自己家中照顾,并告诉父亲,她二弟跟闺女出国去了。把父亲接回家照顾七天后,谢女士觉得情况很稳定,父亲可以长期留在这里,便让弟弟去周围找个活干,方便随时相互照应。但弟弟却不乐意,觉得这周围的工作给的钱太少了,因此,姐弟二人起了争执。谢女士想,自己也是一番好意,毕竟父亲年纪这么大了,万一出什么状况,弟弟离家太远赶不回来。双方争执之后,弟弟便提出轮替照顾父亲,每人一年,但是谢女士不同意,她觉得父亲年纪已经很大了,经不起这么折腾。商量未果后,弟弟当天便把父亲接走了,没想到在接走半月后,父亲就突然住院了。见老人昏迷不醒,谢女士想和他说说话唤醒他,便在父亲床前说,等你好了,咱还去厂里拾废品,听到这话,弟弟觉得姐姐说话不好听,便气急扇了她一巴掌。谢女士瞬间觉得委屈极了,因为她是开厂的,平时总囤一些废品,父亲去时总喜欢捡废品,她这么说也只是想让父亲开心,能快点好起来。但是弟弟却觉得谢女士说这话就是没良心,把她赶了出去,并且不准她看望父亲。无奈之下,谢女士便找到了调解员,希望能够化解姐弟间的矛盾。听完谢女士的描述,调解员便问道,父亲是否有很多家产?谢女士说,父亲只是个老农民,家中只有一间宅基地院子,现在是她弟弟住着,财产都是两个弟弟分了,她一分不要。现在她的诉求只是想给父亲尽孝,但是弟弟不愿意,她只要一去便被撵走。一想起这些,谢女士忍不住撕心裂肺地哭喊,她觉得自己是家中的大姐,要做好大姐的样子,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做的事对得起自己良心就够了。调解员听后,觉得姐弟俩人其实都很孝顺,争着养老,只是有误会存在,便陪同谢女士找到弟弟,一起了解情况。但是弟弟态度非常激烈,表示不接受协商,他自己一个人赡养父亲就够了,不然就进法院!他还放话说,什么都不要姐姐管,甚至扬言要断绝姐弟关系!其实两人的矛盾还有一个导火索,某天医生告诉姐弟俩,说父亲的白蛋白偏低,谢女士便随口询问食补可不可以,医生说食补比较慢,弟弟听后觉得是姐姐不舍得花钱,想放弃父亲,便觉得姐姐没良心。谢女士的侄子表示,他的父亲脾气非常犟,建议姑姑最近先不要来,他会尝试先跟父亲沟通,他知道姑姑对他一家很好,再大的矛盾毕竟是打着骨头连着筋,过两天就好了。谢女士深感无奈,弟弟好的时候可好了,不好的时候可浑了,但她始终知道弟弟和她一样孝顺。最后,谢女士决定过几天再来,姐弟俩好好交流一下。子女都不想赡养老人的有很多,子女为了家产争夺老人的也有很多,但子女不为家产争着赡养老人可不多见,虽然谢女士弟弟想要独自赡养老人是出于孝心,但他是否有权利不让谢女士赡养老人呢?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也就是说,不论是谢女士还是她的弟弟,作为老人的子女,在赡养老人这件事上,具有相同的法定义务,且这个义务有强制性,所以,谢女士的弟弟无权阻止她赡养老人。虽然两人都是一片孝心,但相信老人作为父亲,更希望看见姐弟俩相处和睦,其乐融融,毕竟家和才能万事兴,对此,你怎么看?信源:小莉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