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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宴上,马斯克、库克、赫格塞斯这帮大佬,放着桌上的飞天茅台不碰,一人端着杯可乐
国宴上,马斯克、库克、赫格塞斯这帮大佬,放着桌上的飞天茅台不碰,一人端着杯可乐在那滋滋地喝。换作咱们平时谈生意,要是给大客户开瓶快乐水,估计合同当场就得黄。多少职场人为了所谓的“排面”,硬着头皮往下咽那种辣嗓子的烈酒,喝到半夜去急诊也得死撑。但你看这顶级宴请的格局。不拿53度的规矩去绑架外宾的胃。你喝不惯咱们的国酒,那就给你最没门槛的碳酸饮料。不必逢场作戏,无需勉强迎合。真正的待客之道,从来不是强行彰显主人的尊贵,而是允许客人保留他的舒服。咱们还在酒桌文化里拼死拼活争个高低,人家早就在最高规格的局里,举着可乐谈笑风生了。茅台再好喝也不是每个人的菜,但能让马斯克端着可乐在国宴上喝得理直气壮,这本身就是一种底气。不需要所有人都低头迎合某种“规矩”,能让人做自己才是真正的大气。这才是自信该有的样子。你们觉得呢,身边还有哪些场合也该学学这份“不勉强”?
“10天内买了8瓶飞天茅台,全是假酒!”男子怒告烟酒店索赔10倍,法院这样判!
“10天内买了8瓶飞天茅台,全是假酒!”男子怒告烟酒店索赔10倍,法院这样判!“10天买了8瓶茅台,没开封尝一口,就说是假酒,还要求退一赔十,这不是职业打假人是什么?”湖南长沙,男子陈某在10天内连续从同一家烟酒店购买了8瓶飞天茅台,没开封饮用,直接怀疑是假酒,向市监局举报。经官方鉴定,这8瓶酒全是假冒伪劣产品。陈某随即将烟酒店告上法庭,要求商家退还酒款并赔偿十倍价款。烟酒店喊冤:“假酒是上游供应商提供的,我们根本不知情!再说,男子这么大批量买酒,而且没开封就举报,明显就是职业打假人,哪是正常消费者!”法院的判决结果让很多人意外:男子确实获得了赔偿,但法院只支持了部分十倍赔偿的诉求。这起案件的争议点,在于陈某的“操作”和烟酒店的“喊冤”,让很多人产生了疑问。陈某的行为是否正常?普通消费者很少会在短时间内购买8瓶飞天茅台,更别提没开封饮用就直接举报是假酒。烟酒店因此怀疑,陈某是“职业打假人”,专门知假买假,通过索赔牟利。烟酒店真的无辜吗?商家辩称,假酒是上游供应商提供的,自己作为终端销售方并不知情,因此不应承担10倍赔偿责任。这一切看起来,似乎陈某“钻了法律空子”,商家“被冤枉”。但真相真的如此吗?法院如何裁定:职业打假人能否索赔?商家“不知情”能免责吗?法院的最终判决,既为消费者撑腰,也划清了索赔边界,给出了清晰的答案。(1)商家“不知是假酒”?法院:不能免责烟酒店认为自己“不知情”,假酒是上游供应商提供的,因此拒绝赔偿。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商家的辩解根本站不住脚。法律如何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即使主观上“不知情”,只要无法提供合法的进货来源或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发现,烟酒店无法提供完整的进货凭证,也没有尽到核验商品真伪的责任,属于“明知”售假行为。结论:不管是否“故意售假”,只要未尽查验义务,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职业打假人能否索赔?法院:食品领域特殊,支持部分赔偿烟酒店认为,陈某10天内买了8瓶茅台,且没开瓶饮用就直接举报,显然是“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应拒绝赔偿。法院的裁定再次回到了《食品安全法》的特殊规定:食品、药品领域的打假行为,不适用普通商品的“恶意索赔”限制。为什么这么规定?食品安全关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即便消费者明知是假货,只要购买行为在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内,法律允许其索赔。法院怎么认定“合理消费”?法院认为,陈某10天内购买8瓶茅台,远远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侧面印证其存在“职业打假”行为。对此,法院作出以下裁定:对于合理消费范围内的2瓶茅台,支持退一赔十。对超出合理消费范围的6瓶,仅支持退还购酒款,不支持十倍赔偿。结论:食品打假适用惩罚性赔偿,但超出合理消费范畴部分,不予支持。很多商家在假酒案件中辩称“无知”,但实际上,假酒泛滥的背后,终端销售者难辞其咎。进货渠道不透明:很多烟酒店为了压低成本,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缺乏合法供货凭证。查验义务不到位:根据法律规定,商家有责任核实商品真伪,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商家并未履行这一义务,导致假酒流入市场。简单来说,商家“喊冤”并不是因为无辜,而是因为他们在进货环节就埋下了隐患。打假行为:职业打假人是“英雄”还是“钻空子”?职业打假人长期以来都备受争议:支持者认为,他们是对抗假货的重要力量,能倒逼商家履行法律义务。反对者则认为,他们以牟利为目的,超出了合理打假的范畴,属于滥用法律资源的行为。在食品领域,职业打假人之所以能够获得法律支持,是因为食品安全具有特殊意义。职业打假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监管漏洞的“补位”。法律边界:打假行为如何不越界?法院对“合理消费”的认定,为打假行为划定了边界:在合理消费范围内,消费者可以主张十倍赔偿。超出合理消费的部分,不支持惩罚性赔偿,防止打假行为变成不当牟利手段。这种裁定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防止职业打假变成“钻空子”。这起案件表面看是陈某的胜利,但背后反映的是食品安全治理的进步和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假酒问题的根源不在于职业打假,而在于商家的责任缺失和监管的薄弱。只有完善行业规则、加强商家自律,才能真正让假酒无处可藏。正如案件所揭示的:“法律不是惩罚消费者的工具,更不是商家逃避责任的借口。”未来,假酒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法律的硬约束,更需要行业的自我净化。
【市民网购“飞天茅台”经鉴定系假酒,北京四中院判其获10倍赔偿】#网购飞天茅台鉴
【市民网购“飞天茅台”经鉴定系假酒,北京四中院判其获10倍赔偿】#网购飞天茅台鉴定系假酒获10倍赔偿#消费者在网购食品后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该如何处理?北京四中院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2025年1月20日,高某在某公司经营的网络平台店铺购买一瓶53度500ml飞天茅台白酒,标价为1490元,实际花费1474.89元,交易页面标注“正品保障”字样。次日收货后,高某发现该酒存在异常,向厂家申请了酒品鉴定服务,北京茅台大厦酒品鉴定工作人员告知所购茅台酒是假酒。因与某公司协商赔偿未果,高某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某公司退还货款1490元并赔偿14900元等。某公司辩称,高某未提供涉案商品的开箱视频,无法证明鉴定的假酒系该公司销售,食品类赔偿需以实际损害为前提,高某未饮用该酒,未造成实际损失,不应获得十倍赔偿。一审庭审期间,经高某申请,法院组织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人员再次现场鉴定,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产品辨认(鉴定)表》,证明案涉白酒并非该公司生产包装,系假冒产品。一审法院认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涉案商品进行现场鉴定,认为涉案商品与该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相符,非该公司生产(包装),故涉案商品与某公司宣传的“正品保障”内容不符,某公司销售的涉案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预包装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某公司作为食品经营者,对其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食品,未能提交证据证明食品来源合法,也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属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退货退款并向高某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责任。某公司不服,向北京四中院提起上诉,北京四中院审理后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民事诉讼事实认定应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本案中,高某已提交订单截图、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签收记录等,已完成初步举证。某公司以高某未提供开箱视频、存在调包可能为由抗辩。因涉案茅台酒经鉴定出具《产品辨认(鉴定)表》,鉴定表详细记载涉案产品的喷码信息,产品喷码具有唯一性、可追溯性,某公司未能提供库存台账、对应批次信息予以反驳,其抗辩仅属主观推测。网络交易环境下,商品来源、仓储、发货等证据均由经营者掌控,某公司仅以“可能调包”否认交易事实,证据不足。虽然高某未提供开箱视频,但结合全案证据,足以认定涉案商品由某公司销售具有高度可能性。法院审理后改变退款及惩罚性赔偿的标准后维持一审判决。#315骗假不留#(澎湃新闻)
跌破1600元/瓶!飞天茅台批发价节后多日下跌
近几日,飞天茅台批发价持续走低,3月1日其原箱批发价还在1700元/瓶左右。另一行业酒价平台数据亦显示,今日飞天茅台2026年原箱批发价为1580元/瓶,跌破1600元。
酒价内参3月3日价格发布 飞天茅台下跌10元/瓶
飞天茅台下跌10元/瓶,延续回调态势;国窖1573、古井贡古20及洋河梦之蓝M6+均下跌9元/瓶,调整力度较重;五粮液普五八代、青花汾20小幅回落2元/瓶;习酒君品与水晶剑南春均微跌1元/瓶。“酒价内参”的每日数据源自全国各大区均...
酒价内参2月28日价格发布,飞天茅台上涨6元形成主要支撑
上涨产品中,飞天茅台上涨6元/瓶,需求基础扎实、流通端货源偏紧,对整体价格形成主要支撑;古井贡古20上涨3元/瓶;五粮液普五八代与水晶剑南春均小幅上行1元/瓶。下跌产品方面,青花郎回落10元/瓶,调整幅度相对突出;洋河梦...
酒价内参2月27日价格发布,飞天茅台下跌4元
飞天茅台与习酒君品均下跌4元/瓶;国窖1573下跌2元/瓶;水晶剑南春微跌1元/瓶。“酒价内参”的每日数据源自全国各大区均有合理分布的约200个采集点,包括但不限于酒企的指定经销商、社会经销商、电商平台和零售网点等,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