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觉得被学校针对了,有高校老师在平台上发文称如果上课放视频超过八分钟,被学校发现了,那么就按教学事故处理。出这个教学事故的责任老师,当年绩效全部扣除,而且无法评职称。更为无奈的是,还有连带责任,学院年终考核只能算是合格,而且全学院所有的老师年终绩效扣除20%。
这招连坐挺好,好多人是不是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工作单位。有个网友说:我们公司前段时间有个同事上班刷手机被老板看到了,然后他的当月绩效为零,他的主管被扣了50%的绩效,他主管的主管、公司部门主管、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都被扣了30%的绩效,这一系列,除了老板没自己扣自己,其他人都扣了个遍。
原以为只有公司的牛马是这样,没想到大家羡慕的高校象牙塔也是一样。
那么为啥高校会出这样离谱的规定呢?其实放视频让学生们看并不是一个不好的教学手段,如果教学视频质量过硬,加上老师们的当堂讲解,学生们获取知识的兴趣会更大。
但是总有老师去钻这种空子,从各个社交平台上下载视频区播放,自己很省事,但是知识系统不连贯,甚至老师自己都不知道视频里说的什么?这样的结果就是学生的反馈很差,甚至有学生举报到学校。学校发现后,才除此下册,8分钟以上算教学事故。那8分钟以下呢?说明学校还是认为视频是有必要作为教学辅助手段的。
所以这里就出了一个问题,一些教授特定课程的内容,有时候确实需要放视频来帮助同学们,能更好地理解教授的内容,比如影视鉴赏……所以这个东西也不能作为一刀切的模式。
笔者以为,处罚不是目的,提高教学质量才是目的,如果老师总是一门心思的钻学校的漏洞,最终只能搞成老师本人和校方的对立。并且由于本身教学能力不足,学生们未必也喜欢,老师就成了夹缝中的人,费力不讨好。说到底,打铁还需自身硬。学校已经做了这种规定,执行就OK了。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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