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永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罗斯泵业有限公司、郑州环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小微企业向媒体反映,其与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气集团”)及其下属义马气化厂的货款纠纷,经法院审理胜诉并进入执行程序后,遭遇长期执行推进缓慢的情况,双方此前签订的和解协议未能落实,部分企业因资金链承压陷入经营困境,员工生计受到影响。
供货履约却遭长期拖欠 诉讼胜诉难挽损失
据悉,纠纷始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涉事小微企业均与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依法建立买卖合同关系,按约定完成了设备供应、零部件交付等义务,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对方始终以各类理由拖欠货款。其中,河南永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被拖欠742072.65元,河南罗斯泵业有限公司债权金额达353万余元,郑州环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被拖欠333928.54元。
为维护合法权益,各企业于2020年前后相继提起诉讼。经义马市人民法院、郑州市相关法院审理,均判决小微企业胜诉,明确河南煤气集团及义马气化厂的付款义务。然而,生效判决书并未带来款项的及时清偿——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以(2021)豫01执1420号、1264号、1418号等案号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涉事企业反映其存在转移财产嫌疑。河南罗斯泵业有限公司称,被执行人曾于2022年分两次转移应退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金合计5773万余元,导致执行程序难以推进。

情况说明 图一 (当事人提供)
和解协议未能兑现 企业经营陷入困境
为给予对方履约缓冲空间,2025年6月,包括河南永振、河南罗斯泵业在内的6家债权人与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和解补充协议》。协议明确约定,被执行人需于2025年10月底前支付30%-50%欠款,12月底前付清全部本金、利息及诉讼费,并以“热电分厂锅炉主体”设备提供抵押担保。作为回应,债权人承诺放弃相关上访、投诉权利,豁免对方退税资金使用相关责任。但这份基于诚信协商的和解协议,最终未能兑现。
截至2025年11月,被执行人未履行任何付款义务,经债权人多次催告仍无实质性回应。长期的货款拖欠让小微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河南永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资金链持续紧张,员工工资发放面临压力;郑州环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河南罗斯泵业有限公司经营难以为继,生存压力陡增。“我们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胜诉后也积极配合和解,但对方未按约定履约,司法判决和和解协议的履行未能得到保障。”某涉事企业负责人表示。


和解协议、补充协议 图二、图三 (当事人提供)
执行程序引企业异议 小微企业维权遇阻
更让企业困扰的是执行程序中出现的诸多争议。郑州环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反映,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以“集中处置系列案财产”为由作出终结执行裁定,但未明确财产处置范围、时间表及回款分配规则,导致企业维权缺乏明确方向。河南罗斯泵业有限公司则提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推进不力的情况,对其反映的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行为未采取有效追责措施,且曾在未达成和解的情况下作出终结执行裁定,对此企业存在异议。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义马市税务局被涉事企业指称,将应退给被执行人的税金支付给第三方公司,该行为被企业质疑可能涉及资产转移,进一步增加了债权人的维权难度。涉事企业认为,河南煤气集团及义马气化厂作为省属国企相关主体,其未履行付款义务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也对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及区域营商环境造成了影响。
目前,涉事小微企业已分别向河南省国资相关单位、政法部门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付款义务,并请求核查执行程序中的相关问题。多家企业表示,若问题仍得不到合理解决,将依法向更高层级监管部门持续主张权利。
这场横跨数年的货款纠纷,早已超出单纯的债权债务之争,演变为对司法判决、国企社会责任与区域营商环境的多重考验。小微企业们穷尽法律途径维权,从胜诉到执行困境,从和解妥协到坚持维权,背后是无数家庭的生计依托与中小企业的生存期盼。省属国企作为市场主体与公共责任的承载者,其履约能力与诚信度不仅关乎个体企业的生死,更牵动着市场公平的根基。
如今,涉事企业的诉求清晰而迫切:一是足额回款以解燃眉之急,二是规范执行程序以保权利公平,三是厘清资产流向以护司法权威。相关监管部门的介入与核查,既是对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回应,也是对营商环境优化的践行。期待在多方协同下,执行梗阻能被打通,转移资产等疑点能被查清,拖欠款项能尽快足额兑付,让胜诉企业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公平的重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