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不认可医生处方签章了。 卫生部53号令《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处方经医生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图一)。 2024年10月16日国家医保局《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6号)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纸质处方须经本院医保医师签名并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后有效。否定了医生加盖签章的处方的效力(图二)。 医生处方上签章为什么不受待见?哈尔滨药店骗保案现场上万张整本尚未撕开的处方,写满了开具药品并加盖了不同医生的签章,但字体却出自同一人。似乎能说明问题。 之前,医保自己的部门规章,国家局三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还说处方可以由医生签章的(图三)。 政策变化快啊。 处方如何管理,毕竟是行业主管部门的权限,三医部门不联动,各说各话。且同一部门政策前后不一,执行中出现异议会很被动。
医保不认可医生处方签章了。 卫生部53号令《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处方
天长社会啊
2024-10-17 10: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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