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惊心! 我国《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

爱洛姆佳佳 2024-10-18 08:17:01

步步惊心! 我国《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不是看不懂,而是明显带节奏。请各位看官,判断一下,这些“和风细雨”或“无伤大雅”的东西! 1 比如,两个人双手撒把骑自行车,这是很快乐,安全不要啦! 你可别怪我吹毛求疵,我也有双手撒把的一会会,那是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小娃娃,能那么明辨是非吗? 搞得现在,大家伙无视交通规则,逆向走! 怎么办?即便能做,不能说,不能搬到台面上来说。不能作为主流媒体说。 就如我说的,那个障眼法上了中央台春节联欢晚会一样。 ~~哥们不以为然“就是逗大家一乐”,这么逗,教化效果最好。等着吧,骗子还不够多。 2 再比如,说两个小孩放火烧草堆,其中一个主动承认错误,还被看着是英雄。 你们可以认为,“犯了错误勇敢承认就是好孩子”,不犯错误的还默默无闻,甚至被忽略了呢! 我还没看别的。这不是最可怕的! 3 最可怕的是,当下人人喊好的某个进口书籍和电影。二十多年后,还卷土重来呢!说怎么受小朋友欢迎,力压一众什么什么神话。 我也和身边男男女女简单交流一下,好像岁月如常! 4 这不,食堂猪肉有异味你们急,这么和风细雨的抽掉脊梁,你们还觉得好玩,充实了业余生活呢! 5 我又思念我的爷爷了。我的爷爷从来看到小孩活蹦乱跳,就金刚怒目了。不是这么怪,确实是需要有人时时提醒,就通过这种“封建家长制作风”强行贯彻,不需要讲道理! 再不执行,直接举起巴掌! 不是不讲道理,先执行了,再在未来的日子里和你慢慢讲道理,或者让你自己慢慢体悟! 行船走马三分命!骑自行车就是现代走马的开始。自行车到摩托车,再到如今的汽车。两件事情刻骨铭心。 一是,全大队只有几两自行车的时候,叔叔发烧,请修自行车的载去医院,就在这一次,紧急情况,居然,把叔叔的腿夹到自行车杠和轮子间隙了! 二是,摩托车时代。看到了就骂,即便如此,别犯事才好啊!有一次,表弟从这里喝完酒,骑摩托车回去(那时候没有酒驾醉驾一说,摩托车也是凤毛麟角,更没听说过哪里有汽车),居然出门没走几步,就在渠道上把摩托车开到渠道里面去了,车也搬不动,人折返走了回来! 对于一个个体和一个家庭而言,这不是小事情。 这节奏! 当初,作为指定阅读教材,必须买。 估计,好在没有看,好在没有看! 最好没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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