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男子开办加工厂加工鸭肠、鹅肠,在名声打响后被火锅店大量采购,甚至成了专供。可万万没想到,市监局在抽查这家加工厂时,发现仓库内的鸭肠、鹅肠中甲醛含量超标。目前,男子因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
(来源:光明网)
据悉,男子牟某在2021年开办了这家鸭肠、鹅肠加工厂,此后评价制作的鸭肠和鹅肠口感脆,味道鲜,广受好评,后来甚至成为了多家火锅店的专供。
经过两个年的打拼,牟某的厂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口碑,订单只多不少。可万万没想到,因为牟某的一时疏忽,导致两年的努力付之一炬。
在2023年12月,牟某购买了他人推销的甲醛溶液用于工厂消毒使用,他一共买了16瓶,然后将甲醛溶液倒在工厂地面进行消毒。
这是牟某的工厂每天都需要操作的,因为他们处理的鸭肠和鹅肠都是放在地上处理,如果不进行消毒,对食材会有影响。
可是牟某在几次对地面的杀毒过程中,也许是忘记了,也许是偷懒,就没有对消过毒的地面再用清水冲洗干净,直接就将鸭肠和鹅肠一股脑的倒在含有甲醛溶液的地面进行处理,随后分批次打包存放在公司的冷库中。
1个多星期后,质监局的工作人员定期上门检查时,从工厂仓库中对鸭肠和鹅肠进行了采样。经过检测,这些鸭肠和鹅肠样品中的甲醛含量为142mg/kg至312mg/kg。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食品中甲醛的含量不得超过为5mg/kg。
因此,牟某生产的鸭肠和鹅肠中的甲醛含量是严重超标的。
事后,法院判决牟某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有人认为对牟某处罚1万太轻了,为什么老人卖韭菜就要被罚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