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一企业发生爆炸,宣传部“不便透露”应该立规取缔 原创 东方时事评论员 最近多家新闻单位报道,榆林神木市孙家岔镇陕西恒德煤焦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厂内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发生于11月20日,造成四人死亡。在事故发生的两天以后,多家记者采访,相关工作人员说出来的话,令人吃惊。 发生爆炸企业属于神木市兰炭产业特色园区,在爆炸发生两天后,即11月22日,园区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回答目前“四人死亡”时,却说“网传信息不属实,没有那么严重”。看看!在自己管辖的园区发生这么大的事,事故发生两天以后竟然还不知道死亡几人,作为园区办公室负责人意图大事化小,所以他才说“网传信息不属实,”。既然“网传信息不属实”,他又不愿意说出死亡人数,不得不让人相信“造成四人死亡”。 传言之所以被人们相信就是掌握真相的人为了某种意愿,不意愿说出真相,能隐瞒多少尽量隐瞒多少,目的是为了自己有利,死亡人数越多,企业及政府相关领导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越大,所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根据报道“该起事故的对外信息发布工作是由神木市委宣传部承担”对于目前是否死亡四人,这是事故发生初期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神木市委宣传部对外称“不便透露”。事故已经发生两天了,最起码应该搞清楚目前的死亡人数。唉!“不便透露”跟事故一样使群众堵心。 目前究竟有几人死亡,虽然神木市委宣传部“不便透露”但是纸里包不住火,园区管委会一名负责此事善后的工作人员称“事故造成4人不幸身亡,还有人员受伤”。由此可见,神木市委宣传部“不便透露”是不意愿说出目前死亡数字。公布目前死亡人生,这是事故调查过程中接受民众监督的需要,对自身也是个制约。当然,有的事故死亡人数一时难以查清,需待时日才能对外透露,但若已经知道的,还以“不便透露”为由拒绝公开,这就是在剥夺民众知情权,也是在逃脱责任。 “不便透露”暴露了神木市委宣传部面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布,没有应急的突发舆情处置预案,在事故发生的两天后,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互相扯皮“神木市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称,此事需咨询新闻科”然而新闻科工作人员又说“可向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宣传部两名相关负责人“均未获有效回应”看啊!宣传部从下到上上演了安全生产领域的“不便透露”。 “不便透露”其危害性一点也不亚于隐瞒真相。此前,不知使用多少年的“不便透露”,因成为相关责任人掩盖真相、推卸责任的挡箭牌,早已遭到民众反对。因此在各地宣传部信息通报中,“不便透露”也悄然退场。在这种背景下,神木市一企业发生爆炸死亡四人后,神木市委宣传部还以“不便透露”为由,拒绝社会监督,这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漠视。 安全生产没有“不便透露”之事。生命高于一切,任何“不便透露”都应走开。“不便透露”也急需立规取缔,这样,“不便透露”才不会成为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掩盖事情真相的借口,安全生产的系数才会得到提升。来源于(网络)
神木市一企业发生爆炸,宣传部“不便透露”应该立规取缔 原创 东方时事评论员
媒体看社会
2024-11-25 00: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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