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属实!江苏连云港,一男子当了八年的村支书,因为经济问题、违反八 项规定、被上级点名等,受到了四次处分,没想到,现在仍在任职。对于村民的质疑,村支书毫不畏惧,其直言说,“我适不适合担任村支书,上级会调查处理。” (来源:海报新闻) 这个村支书姓董,近几年,有很多村民、前村干部举报过董某,“后来都没有下文了。” 今年11月中旬,刘某等人到有关部门询问关于此前举报董某及处理的情况,刘某以为又是没有下文,万万没想到,工作人员竟向他宣读了董某最近4年被4次处分的情况。 一时间,刘某无话可说,但紧接着刘某又生出了另一个问题,董某都被处分了4次了,还能继续当村支书? 刘某透露,董某4次被处分,分别是因为收取村民1.6万元社会抚养费,截留未上交、未开具正规收据;组织党员冬训,给党员发放补贴4000多元,经手村集体出售的玉米、白菜以及他人赞助村集体的环境整治费,共计1.4万元未入账。 将渠道承包费,村集体小麦、水稻出售款共计69248元用于账外开支;以及村里清淤的泥土被违规销售,相关人员赔偿村里1万元,这笔钱没有入账。未经过公开发包,又将村集体22亩土地承包给村干部等。 目前,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在没有达到撤职程度的情况下,不能单独把人家免掉,除非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 1、对村支书的处分可以叠加吗? 董某受到的是3次党纪处分、1次政务处分,这里分两种情况: 第一,董某如果是在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处分影响期结束后又发生新的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 在给予新的党纪处分时,应当根据新发生的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确定新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党纪处分。也就是直接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第二,董某如果是在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影响期内又发生新的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 应该依照规定给予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处分影响期按新的党纪处分的处分影响期执行,从新的党纪处分生效之日起算。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限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这里并没有说,受到两次或者三次党纪处分,就必须开除的情形,也没有说收到两次“警告”处分,就增加成“记过”处分,只说了最长的处分期不超过48个月。 2、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但是,村支书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带领村委会一班人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实行村民自治。 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也就是说,村支书一般是在支部换届时经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或者由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任期为五年。 如果董某的四次处分都在任期内,“在没有达到撤职程度的情况下,不能单独把人家免掉,除非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这样的说辞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董某受到了四次处分,还被“选举”为村支书或者直接任命他为村支书,这才有严重问题。 当然,如果是村里没有能当村支书和村主任的人了,有关部门不得不把有毛病的人几次提上来,又要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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