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杭州,男子给女儿买了份“分红型保险”,保费每年9.2万,连缴10年!然而,当男子去取钱时,却被告知要等到女儿去世后才能领,现在领算退保!男子怒将此事曝光给媒体,不料引起网友共鸣...... 网友们表示,这种事情见得多了,最后往往是投保人损失大部分本金,吃了哑巴亏。 那事情最终结果会是这样吗? 女儿出生后,金先生满眼都是宠溺,每当看到小情人,金先生充满笑意的嘴角压都压不住,为了女儿能够平安健康,金先生便决定为其交一份保险、多一份保障。 就在金先生和妻子在网上查询保险信息时,有几个保险公司的电话直接打了过来,金先生一听是小公司直接挂了,当杭州人寿的电话打过来后,金先生意动了。 业务员上门后,在一番诚意满满的巧言令色下,金先生很快便与其达成了合作。 金先生决定购买的是一种“分红型保险”,每年保费9.2万,需要连缴10年,但满四年之后就可以领取到关爱年金,且满四年后随时能退保、届时本息将一并返回。 2015年底,金先生与业务员达成共识,缴纳了第一笔保费,金先生还在疑惑,怎么没有合同呢? 业务员表示:有实名信息就行了,合同都是电子版存档的,然后金先生也没多问,就这样一直缴纳着。 2022年,由于资金周转的原因,金先生打算将这笔钱连本带利都取出来,但却被保险公司告知:“你女儿去世后才能悉数取出,否则属于退保。” 金先生怒不可遏,保险公司摆明了当无赖,自己投的钱、自己和女儿都不能受益,滑天下之大稽。 保险公司表示:金先生为女儿购买的身故意外险是终身制的,需要交满10年,但若是提前取出,便视为退保,会损失利息及部分本金。 保险公司此时的嘴脸已经“转性”了,摆明了当老赖,快刀斩乱麻的金先生也不惯着,直接起诉。 根据我国《保险法》之相关规定,业务员在介绍这款保险产品时,很明显避重就轻和夸大其词,以至于给了金先生错觉,但其违规行为已经侵犯了金先生的知情权;因双方签订的有电子合同,金先生即便退保,但最终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只要金先生能够证明达成合作时、业务员存在虚假宣传和以偏概全,金先生便有可能胜诉。 但事实是,金先生现在手中只有一份客户端下载的电子合同,除此之外,别无其他证据;而保险公司准备地就比较充分了,不仅对合同条款具有解释权,还拥有着金先生“自愿”购买的资料。 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便是金先生拿起法律的武器,前景依然不容乐观。 事情曝光后,无数网友感同身受、产生共鸣。 有网友直接表示:保险和电诈的区别就是,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违法的;还有网友表示:自己吃过哑巴亏,以后再也不信保险公司了…… 无独有偶,曾有和金先生类似的事件,最后保险公司只退还了本金的30%,至于金先生的最后结果、还需拭目。
太无耻了!杭州,男子给女儿买了份“分红型保险”,保费每年9.2万,连缴10年!然
闻书识焉
2024-12-18 09: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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