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荒唐!湖北,一男子购买16粒华佗神丹、10粒压缩性药和13颗悍马糖,服用后觉着效果不错,又追买了640粒华佗神丹,但这次发现身体不适。通过查询,男子发现华佗神丹和压缩性药均为三无产品,还检测出有毒有害物质“西地那非”。 男子诉至法院,主张退款12600元及十倍赔偿126000元,但法院却以这个理由驳回诉求!
(裁判文书网)
据悉,小孟是个90后,喜欢追求刺激,常在网上购买补品。
这次,小孟见有人售卖华佗神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先买了一盒,16粒,顺带又买了10粒压缩性药和13颗悍马糖。
据小孟称,收货服用后,华佗神丹和悍马糖的效果不错,于是又下了血本,一次性购买40盒华佗神丹,合计640粒。
但这次不仅效果不佳,还令小孟感觉身体不适。
小孟仔细看了华佗神丹和悍马糖的包装,均没有任何商品信息,属于三无产品。
经过百度查询,对于华佗神丹和悍马糖这类药,多是假药,其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西地那非。
出于谨慎起见,小孟还自行购买了试纸测试,试纸也显示含有西地那非。
此外,小孟还将未服药的药品送去检验,检验报告也载明药品中含有西地那非。
搜集完毕证据后,小孟起诉到法院,不仅主张退款12600元,还主张十倍赔偿126000元。
卖家主要辩称,双方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称从未向小孟卖过华佗神丹等药品。
但小孟提交了和卖家之间关于购买药品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转账凭证,证实存在买卖关系。
不过,法院虽然认定了小孟和卖家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但却不支持其诉求,理由如下:
1、法院通知小孟提交华佗神丹、压缩性药、悍马糖物品原件,但因小孟张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致使法院无法核实是否为三无产品。
2、法院要求小孟提检验报告上检测机构的资质,但小孟也未在庭后及时向提交,无法核实检验报告的真实性。
3、小孟称华佗神丹有开箱视频,证明是在卖家处购买的华佗神丹,但小孟并未在庭审中提交开箱视频证明,法院通知小孟庭后提交,小孟也未提交。
基于上述原因,法院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谁主张,谁举证。
因小孟未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送检的华佗神丹与在卖家处购买的华佗神丹为同一物品,需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法院认定小孟送检的华佗神丹与卖家出售给的华佗神丹二者不存在关联性,于是驳回了小孟的诉讼请求。
对于本案,作为原告,小孟负有举证证明的责任和义务,因小孟没有提交物品原件、检测报告的资质以及开箱视频,法院认为小孟举证责任不足。
但是,对于是否应当提供药品原件,值得商榷。
本案中,小孟提供了华佗神丹的实物照片,从实物照片上是可以直接看出是否属于三无产品的,并未必须要原物。
在小孟提供实物照片的情况下,应当责令卖家提供不属于三无产品的证据,而非再让小孟继续证明。
法院对于本案并未分配好举证责任,尤其是华佗神丹这类药品,且不说十倍赔偿是否应当支持,至少应该查清卖家是否卖的是合格的药品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