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阶须领衔人送件!李进勇:其他人没资格
罢免民进党立委吴思瑶案领衔人张克晋与罢免国民党立委罗明才案领衔人吴柏玮皆欲退出,但依法规定,若要更换领衔人,除领衔人死亡,否则须经罢免案提议人总数1/2以上书面同意,再由备补领衔人递补为领衔人,并以1次为限。罢瑶团体昨展开“鲑鱼回邮”计划,向2000位一阶提议人寄出更换领衔人同意书。台选会主委李进勇今(7日)受访声称,送件一定要领衔人来送,其他人没有资格送件。
李进勇7日列席立院内政委员会报告业务概况,并备质询。李进勇会前接受媒体联访,针对罢免第三阶段时间,他表示,现在还在陆续查对跟连署当中,每个案子成案会有时间落差,到底落差多大,牵涉到将来投票时间要如何决定,现在还说不准,要等到情况明朗时候,再提到委员会做最后决定。
对于二阶送件是否一定要由领衔人出席,李进勇说,送件一定要领衔人来送,其他人没有资格送件。针对蓝委翁晓玲说,就算有不法行为,也应等罢免案通过再追究,李进勇声称,这是属于司法办案进度,台选会站在选务立场不便评论,尊重司法机关步调。
有关台中选委会被罢团跟台中市议会民进党团质疑选务不中立,李进勇说,台中昨天案子,的确选委会跟送件团体间认知有一些落差,但经过讨论,最后也是圆满解决,对这样结果台选会表示尊重。
至于被问到台选会告发问题连署议题,李进勇表示,台选会告发的案子,都是根据地方选委会,包括户政事务所,查对结果发现死亡连署、伪造签名甚至盗刻印章,只要有这些事实呈报,台选会经过审定后,就会移送司法机关,并不去了解或调查到底背后所属政党或团体,并不是告发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