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时捷事件:本该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经过几天的舆论发酵,网上讨论声骤降,媒体也没有后续跟进,宁波市公检法巡查组也没有再进一步通报,似乎事件就此平息!但是从事件本身来看,保时捷车主先撞了行人后又撞了电动车,之后迅速下车换上车牌就走了,这一系列行为引发了网友的质疑与愤怒!
后续的通报中,原本“挂假车牌”变成了“未挂车牌”,似乎是想解释为什么没有追责换车牌行为。让人匪夷所思的来了,事件处理结果变成了“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而不是“以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以危险驾驶罪”说明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而被刑拘,而“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说明尚未构成危险驾驶罪就被刑拘。
难道是因为行人重伤才被刑拘?还是另有隐情?这两个通报有点模棱两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事件发生后,公众最想要的是一个真实、透明的事件通报,但官方给出的结果却让人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我们能理解官方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而不公布行人的伤情及家属的态度,但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保时捷车主那么多可疑的行为,官方却只字未提!现在只通报了一句行人重伤,便匆匆结束了跟进,这真的能让公众信服吗?事件本身的真相与处理结果能给公众一个说法吗?官方的处理结果与公众期待的相差甚远,为何没有继续跟进?是觉得舆论声势已下滑就打算不了了之?还是另有隐情?根据《刑法》第二十五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可以成立的。只要是酒驾撞人导致行人重伤的情形,就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刑事处罚条件。而且根据以往的判例,只要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都会被刑事拘留,很少有以“涉嫌”这个词来作为处理结果的。
事件发生几天后,由于媒体没有持续跟进报道,公众讨论热度下降了很多,这几天没有看到网友@ 的宁波官方通报的信息,发觉原来舆论的发声力度与信息的透明程度是成正比的,只要信息不缺,舆论就不会停下脚步!希望今后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能有一个透明、公正、真实的结果,让公众能信服,而不是官方一句“我们很认真,我们很负责”的敷衍就完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