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买了三根香蕉,共花五元钱。事后,她看到有免费试吃、售价25元1斤的无籽提,便多次拿来试吃。店家有点不满,认为女子花钱的时候“吝啬”,试吃的时候却如此大方;有网友却觉得女子没有问题,表示店家又没有限量,女子多拿一点有何不可? 据牟视大观5月12日报道,女子带着孩子路过水果店,孩子闹着要吃水果,女子称家里还有,回家再吃。但孩子又哭又闹,执意要吃店里的水果。 无奈之下,女子只好带着孩子进店挑选。孩子指着台面上的水果想吃,女子却觉得价格太贵,认为买些价廉物美的就行。 最终孩子听从了妈妈的建议。女子给孩子挑选了三根香蕉,还劝孩子:“这个留着你自己吃,我们不吃,好不好?” 孩子天真烂漫,见妈妈给自己买了香蕉,十分高兴,连忙点头。 随后,女子拿着香蕉去称重,总共五元。她觉得价格合适,便赶紧付了钱准备离开。 这时,女子看到收银台旁有一盒供顾客试吃的无籽提,见其他人都在品尝,她也伸手拿了几颗。 其他人大多拿一颗或两颗,尝完就离开。而这位女子却没有走,等别人走后,她又拿了好几颗品尝。 吃了不少后,本以为女子要么离开,要么去挑选无籽提购买,可她依然没走。别人尝完扣上盒子,她却打开又抓了好几颗,站在原地品尝。 店员起初以为女子想买,想多试试,所以也没多说,只能看着她一次又一次拿取试吃。 最后,女子吃完手中的无籽提,大家以为她不会再拿了,谁知她又伸手抓了一把,这一把至少有七八个。店员见状,心疼不已。 毕竟这无籽提价格不菲,25元1斤,设置试吃就是希望顾客尝完后购买。女子的行为让店员十分惊讶,她一人试吃的数量起码有十几个左右。 尽管店员心疼,但想着有人试吃或许能促进销售,也没太在意。甚至准备拿口袋给女子装无籽提,可女子却带着孩子直接离开了水果店。 店员们目瞪口呆,觉得这行为太不合理。要是觉得不好吃,尝一两颗就行;既然吃了这么多,说明味道不错,多少也该买点,不然成本都收不回来。 后来,店员将视频发布出来,还特意给女子打了码,吐槽女子买水果时精打细算,试吃时却毫不节制。 虽然女子被打码,但网友们看法不一。有人觉得女子太过分,25元1斤的无籽提,尝几颗就够了,吃这么多还不买,店家肯定生气,毕竟商家要靠盈利维持经营。 不过也有人认为,既然店家没限制试吃数量,多吃几颗也无妨。如果担心顾客多吃,就应该在盒子上标明每人最多试吃两颗或五颗,这样大家就不会过量拿取了。 一、女子多次大量试吃无籽提的行为是否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六条的公平原则,以及第六百三十七条至六百四十条关于试用买卖合同形式的规定,消费者试吃应在合理范围内进行。 女子多次大量试吃无籽提,远超合理范围,侵害了商家权益,违反了基本民事活动准则 。 但这种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因为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女子未采取秘密窃取方式,不构成盗窃罪。 二、商家能否要求女子支付超量试吃的费用? 商家有权要求女子支付超量试吃的费用。因为女子超量试吃的行为损害了商家财产权益,从民法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商家可基于此主张权益。 若女子拒绝支付,商家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女子赔偿相应损失。 三、若商家没有明确试吃规则,女子行为该如何判定? 即便商家没有明确试吃规则,女子超量试吃的行为仍不符合基本商业道德和民事活动的公平、诚信原则。 虽然无明确规则限制,但从社会常理和商业习惯来说,试吃应是少量品尝以决定是否购买。 女子借此大量白吃,从法律上虽无明确具体条文直接判定违法,但在民事纠纷中,法院会依据民法基本原则以及公序良俗原则等来综合判定女子行为不当,可能要求女子对商家的合理损失进行一定补偿 。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素材来源于:牟视大观2025年5月13日。
浙江,女子买了三根香蕉,共花五元钱。事后,她看到有免费试吃、售价25元1斤的无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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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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