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重庆,一男子首付20万,月供9800元,买了一辆价值60万的进口540i宝马车,2个月后,他开车发生剐蹭去补漆,才发现自己的新车竟然是维修车,他愤怒的要求宝马店退车退款,被拒后把对方告上法庭,要求退车退款,并赔偿他3倍购车款175.17万元,万万没想到,法院竟然这样判......
2025年3月的重庆,阳光斜照在宝创宝马4S店的玻璃幕墙上,32岁的张世杰盯着购车合同上的"全新进口"字样,手指重重敲击着桌面:"你说这是新车,那引擎盖内侧的腻子粉怎么解释?"
他的宝马540i停在展厅角落,车门上的剐蹭处露出底层的灰色底漆,像一道狰狞的伤疤。
2015年大学宿舍,张世杰看着室友父亲送来的宝马钥匙,默默在笔记本写下:"30岁前买辆宝马"。
此后十年,他从程序员做到项目经理,月薪从8000涨到3万,终于在2025年1月签下购车合同——首付20万,月供9800元,换来那辆让他魂牵梦绕的炭黑色540i。
噩梦从2月的停车场开始。
隔壁车辆开门时刮伤宝马右前门,张世杰送修时,修理厂老板老王用漆膜仪扫过车门:"兄弟,这腻子厚度300微米,原厂漆顶多120微米。"
他跟着老王打开引擎盖,发现水箱框架螺丝有明显拆卸痕迹,金属件边缘还沾着未擦净的腻子粉。
重庆市机动车检测中心的报告像一盆冷水:"车辆右前翼子板、引擎盖存在二次喷漆,水箱框架更换,符合事故车修复特征。"
张世杰握着报告的手在发抖,想起提车时销售小李拍着胸脯保证:"全进口整车,报关单和PDI检测报告都在这儿。"
2025年4月的庭审现场,张世杰的律师当庭出示三组证据:
1、漆膜厚度检测报告:全车五处漆面厚度异常,最高达450微米(原厂标准100-150微米);
2、4S店PDI检测报告造假:关键页的检测员签名与实际笔迹不符;
3、 报关单时间矛盾:车辆入关时间早于合同签订前14个月,期间有三次维修记录。
但4S店法务总监拿出德国工厂的物流记录:"车辆在运输途中遭遇轻微碰撞,德国总部授权在国内修复后作为新车销售。"
他们反诉张世杰网络视频"恶意抹黑",导致品牌销量下降1.2亿元,要求赔偿100万元。
2025年5月的终审判决出人意料:法院认定4S店构成"重大误解"而非"欺诈",判决退车退款并赔偿车辆购置税、保险等损失共计63.7万元,但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这起事件与2023年北京的"奔驰翻新车案"形成镜像,当时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实为展车翻新,法院因4S店故意更换里程表判定三倍赔偿。
对比2024年上海的"平行进口车瑕疵案",某经销商隐瞒车辆涉水史,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判决三倍赔偿。
经营者对"新车"的定义需符合行业惯例,任何对核心性能的隐瞒都可能触犯法律红线。
1、"新车"的法律定义,现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未明确"新车"是否允许修复后销售,但行业惯例认为"新车应无任何维修记录"。
4S店未告知修复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如实告知义务"。
2、欺诈与重大误解的区分,《民法典》第148条(欺诈)与第147条(重大误解)的关键区别在于主观故意。本案中4S店称"按德国流程修复并认为不影响使用",法院认定其存在过失但无欺诈故意,故适用重大误解条款而非惩罚性赔偿。
3、网络维权的边界,张世杰在抖音发布的"宝马4S店卖事故车"视频播放量1200万,部分评论包含"宝马店都是骗子"等绝对化表述。
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过度维权",判决删除视频并赔礼道歉,体现了《民法典》第1024条对名誉权的保护。
案件审结后,张世杰在车库看着退还的购车款到账通知,手指划过手机里的提车视频——那时的他对着镜头比耶,车标在阳光下闪着光。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修订《乘用车新车销售服务规范》,要求经销商必须披露车辆运输、仓储中的任何维修记录,违者纳入诚信黑名单。
当4S店用"进口品质""新车保障"包装修复车,触碰的不仅是消费者的权益,更是商业社会的诚信根基。
法院的判决看似折中,实则划出了清晰的边界:过失需要担责,但故意欺诈必将付出更高代价。
对消费者而言,提车时的PDI检测不应流于形式,漆膜仪、维保记录查询应成为必备流程;对经营者来说,任何对"新车"概念的模糊处理,终将在法律和市场的双重审视下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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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为真实事件整理评述,无不良引导,文中均使用化名)
创作来源: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