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河北,11岁男孩和父亲跟团在机动车道上骑行,结果不慎摔倒惨遭对向行驶的机动车碾压。因涉事路段未交工验收,没有通车,事后,涉事司机被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
涉事司机喊冤,网友也认为主要责任在于孩子家长、骑行组织等等,为涉事司机喊冤!
转眼9个月过去了,案件迎来新的进展,家属称取得了被害男孩家属的谅解,如今也收到了《不起诉决定书》!
家属终于松了一口气!不少网友也为涉事司机松了一口气,纷纷为检方的点赞!
但还有不少网友,表示既然不起诉就代表无罪,既然无罪,司机平白被关了9个月,司机的损失谁来承担?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不起诉是不是就代表无罪?不起诉又能否申请国家赔偿呢? 首先,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可见,只要收到不起诉的决定书,就意味着“无罪”!
不过应当注意的是收到不起诉决定并不是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条件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等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
检方的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3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规定及第177条第1款的规定,法定不起诉是指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证据比较清楚,但是或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或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或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或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
证据不足不起诉,就是我们常说的疑罪从无,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175条中,即“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56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而从不起诉的分类来看,证据不足不起诉和法定不起诉中的部分情形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酌定不起诉虽然也是不起诉,但是却是那些已经构成犯罪,但是因为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存在过错,当事人自然也就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
具体到本案,从涉事司机家属赔偿男孩家属取得男孩家属的谅解这一点来看,涉事司机被不起诉的原因,大概率是酌定不起诉,即犯罪情节轻微,也就是说,涉事司机是无法申请国家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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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14
与男孩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所以才可能不起诉 不代表无责 而且法盲欢乐多 扯上什么交通法 那又不是公路不归交警管 而是有明确禁止任何车辆通行标识的防洪堤 虽然一些人无视标识私自在那开车 但只要出了事故 就有责任 赔偿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