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27岁女子凶手父亲抱怨有家不能回
这其中有个悖论哈,如果女儿有精神病,则父母应该早早将其送到精神病院,严加看管和治疗,如果没有精神病,则在此次杀人后,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而不是在杀人前,逍遥自在
杀人后,又变成了精神病,很多人走这样的路子
另外,如果主张是精神病,则父母作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看管和监护义务。你的看管对象跑出去杀了一个人,你自己也是有连带责任的。虽然不一定是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责任是有的。
如果监护人看管不了那就直接送到精神病院让别人看管,别出来随时祸害他人
受害方无缘无故死了,你抱怨有家不能回,这个有点过分了
热点观点
印象中看过一个案例。
美国有个富二代,犯了事,本来要被判罪。他老爹有钱,给他请了很好的律师,各种辩护,说他是精神病患者,最后成功被认定是精神病人,如愿以偿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便被关进了精神病院。
然后这哥们儿发现,在精神病院里待着,比在监狱里待着还痛苦。因为不但看管很严,还要定期注射药物。
于是,他便开始给院方和法官写申请,说自己精神病好了,想要出来。
但写一次,被驳一次。
法官的意思是,你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你在庭审中用各种方式证明了自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很严重,怎么现在这么快就好了呢?
你没好,你就在里边待着吧。
貌似一直到他死,都没能出来。
这个人在庭审中用各种方式证明自己是精神病人,然后又用一辈子的时间,来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