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一女主播因拒绝公司提出的擦边直播要求,竟被传媒公司以擅自停播为由,告上了法院,还索赔10万元违约金。女主播感到十分委屈,称自己只是想赚点正当的钱。目前,法院已作出了判决。
据大象新闻5月26日报道,在2023年,已婚女子段某因为家庭条件不好的缘故,打算凭借自身的长相和身材,去直播行业闯荡一番。
由于自己已经结婚了,而且丈夫也十分爱段某,并且也支持段某去直播,所以段某在入职某传媒公司时,就提出了拒绝色情、暴力、违规等形式的表压。
为此,该传媒公司将这一条件写入了《主播艺人经纪合同》中。
然而在合同签订后,传媒公司见段某的直播效果可以,就是刷礼物的人不多,于是提出了让段某隐瞒已婚身份,然后要用嗲嗲地语气称呼粉丝们为:“哥哥们”、“老公们”。
传媒公司表示,只有这样子才能吸引人来打赏礼物,而且也有机会出现榜一大哥。
段某一听这话,知道传媒公司是想让自己擦边,出卖色相,于是果断拒绝,并表示:“我不当感情骗子。”
段某的直属领导对此十分生气,要求段某必须进行擦边直播,否则就在直播行业封杀段某。
段某认为这不是自己想要的工作,于是提出了解约。可万万没想到,传媒公司竟以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擅自解约为由,要求段某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段某这才刚进入直播行业,钱都还没赚到,哪有钱来支付违约金,于是果断拒绝了,并且以停播来对抗传媒公司的不合理要求。
后传媒公司将段某告上了法院,不仅要求其支付10万元违约金,还要支付律师费。
那法院会如何处理本案?
法院调查后发现,传媒公司为了让段某擦边直播,给了段某一份“暧昧话术模板”。同时根据段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如果段某不配合擦边直播,传媒公司将对其进行打压甚至封杀。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主播们在进行直播时,其行为应当符合社会道德标准。而擦边直播不仅有违公序良俗,更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以及直播平台明令禁止的,是为了保护网络的清净。
传媒公司作为这个直播行业的一份子,应该明白擦边直播带来的危害,其应该积极的防止擦边直播的出现。
然而按照段某提交的证据来看,传媒公司却逼迫段某隐藏已婚事实去做擦边直播,该行为显然违法违规了,同时也违背了公序良俗,也违反了诚信原则。
其次,《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段某与传媒公司签订的协议中,段某需要按照传媒公司要求完成直播任务,但协议中也明确约定了,段某可以拒绝擦边直播。
现在传媒公司非要逼迫段某进行擦边直播,如果段某不同意,就要将其封杀,那么段某因此而停播,并非是故意违约,而是传媒公司违约在先,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民法典》第5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因此,段某的行为并不属于违约,且她有权以被传媒公司逼迫从事擦边直播为由,提出解除双方之间的协议。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传媒公司的全部诉请。
最后,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擦边直播虽说可以有一定的人气和流量,但这种获取方式至少违背了公序良俗,不符合立法精神和价值导向。主播如果想要有人气,有人刷礼物,还是要靠自己那有趣的灵魂,而不是一味地展示自己好看的皮囊。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信息来源:大象新闻 2025 - 5 -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