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这儿出了个抢劫杀人的案子,受害者是个外地来的中年妇女。一开始啊,刑警还以为她是拾荒的呢,为啥这么说?你瞧瞧她住的地儿,就六平米大的棚子,根本算不上个正经房子。棚子里堆满了她捡来的饮料瓶、废纸箱啥的,乱糟糟一片,她的尸体就倒在这些废品旁边。
后来经过调查,才知道这妇女其实是干失足行当的。她每次收费可便宜了,十块二十块都成。她平时生活那叫一个节俭,根本舍不得花钱买东西吃,渴了就喝外边免费的自来水。算下来,她一个月的生活费估计也就几十块钱。那你就想啊,她省下的这些钱都干啥去了?
原来啊,这妇女是从农村来的。她丈夫出车祸死了,肇事者还跑了,一直没抓到。家里四个孩子都在上学,她没办法,只能出来找工作。可她没文凭、没技能,年龄又大了,根本找不到能养活四个孩子的工作。实在没办法,她才干了失足这行。因为收费低,也有嫖客来找她。再加上她捡废品的收入,也能有点进账。她省下的这些钱,全都寄回老家,用来养活四个孩子和家里的老人。
这女人的尸体被发现时,双手还捂在胸腹部位,这是她生前最后一个动作。为啥呢?因为她怀里揣着给一个孩子准备的一百元学杂费,这也是当时她身上所有的钱了。后来案件侦破,嫌犯供述说,他们当时还奇怪呢,这么瘦小的一个妇女,反抗起来力气咋这么大,费了好大劲才把她怀里那点钱抢出来。
承办这个案子的警员,都觉得这妇女太可怜了。他们就发起捐款,而且这捐款一持续就是好几年,一直资助她的四个孩子直到大学毕业。
有个参与捐款的警官就说,虽说这妇女干的工作是违法的,但作为一位母亲,她值得尊重。为了孩子,她真是付出了太多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