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一女子想让出国留学的儿子有个伴,就让儿子带着女朋友一起去,但儿子女朋友

云舟时策 2025-06-22 22:46:29

福建福安,一女子想让出国留学的儿子有个伴,就让儿子带着女朋友一起去,但儿子女朋友说她没钱,女子说钱她出,往后2年时间,女子无偿资助儿子女朋友65万元,不料,儿子回国后,和他女朋友分手了,这时女子觉得,65万打水漂了,想把钱要回来,于是将儿子前女友告上法庭,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齐鲁晚报·果然视频2025年6月21日报道

小焦和小兰在国内是一对大学恋人。

小焦家里条件不错,爸妈一心想把他送到国外深造。

小兰家境普通,出国留学的钱根本凑不到,就打算毕业后直接去工作。

看着俩人感情好,焦妈妈就跑去劝小兰和她家里人一起去留学,还承诺无偿资助一部分费用,说:“帮你们走过人生的前一段路是我们为人母的责任和义务”。

小兰一听既感动又不好意思,盛情难却地答应了。

2016年到2018年,两人一起飞到国外念书。

期间,焦妈妈先后十多次给小兰转账,总共花了64万多元。

有的钱是自己存着的,有的钱是去银行贷款的。

小兰和家里人都知道这笔钱的来龙去脉,她还帮着给焦妈妈还过贷款利息。

焦妈妈微信里常说:“要用钱的时候打个招呼,生活紧张就不用给阿姨这个利息。”这些话都记录在案。

可好景不长,2019年俩人因为些琐事分了手。

分手后,焦妈妈觉得自己当初的钱全做了“打水漂”,就来找小兰要钱。

小兰说,这钱是阿姨自愿给的,从没提过让我还,无凭无据,凭什么要退?

两边僵持不下,最后闹到法院。

在法庭上,焦妈妈说她是一片好心,看到小兰学习好、懂事,才想到让她陪伴儿子。

小兰说自己无力承担留学费用,也没占谁便宜,只是接受了好意,根本没想过要借款。

法官审理时发现,这笔转账发生在《民法典》实施前,要适用当时的法律。

赠与合同要件:一方无偿给钱,另一方明确接受.

借款合同要件:要有借贷合意,还本付息义务。

焦妈妈在聊天记录里从没提“借”或“到期要还”,小兰也从没说过要把钱还回去,根本没有借贷的意思。

综合转账笔数、金额、贷款利息替还情况,法院认定64.7万里有39.7万属于无偿帮助(赠与),小兰不用返还.

剩下25万则被认为是不当得利,需要返还本金和占用利息。

诉讼费1.04万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判决一出,很多人都说“好意外”。

本以为全赠与不还,没想到还分了两份。

有人说:“法院既照顾了焦妈妈的好心,也兼顾了公平原则。”

也有人说:“钱虽少,却教会大家做事要留痕,转账最好写清是借还是赠。”

我觉得,这场纠纷的核心不只是钱,更是事先没打好合同和心理预期。

一旦涉及几十万,哪怕最温暖的‘母爱’,也该留个书面凭证。

无论送礼还是借钱,最好约定清楚,这样才能避免节外生枝。

对此,大家怎么看?

0 阅读:1065

评论列表

小牛公司

小牛公司

6
2025-06-23 04:26

要是在某些地方,女方告男方强奸,估计男的挨吃牢饭。

佛静力战

佛静力战

4
2025-06-23 00:52

大学生可以领证,为什么不领证再一起去留学?

该死的起名

该死的起名

3
2025-06-23 04:58

什么叫无偿?别人是给儿媳妇的,不是给外人的!你一个外人,谁给你钱?没点逼数吗?

ray huang

ray huang

2
2025-06-23 03:01

半包养?又不是有钱人,搞什么飞机呢?

猜你喜欢

云舟时策

云舟时策

云舟史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