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小案例】甲(精神病人)来到乙家外,用尖刀割开纱窗。乙用铁管打了甲一下,甲遂躲进院内玉米地。乙持铁管进玉米地寻找甲,在地里与甲相遇。甲持尖刀袭击乙,乙持铁管击打甲。甲父为了帮甲而用木棍打了乙,造成乙某轻伤。请问甲父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否属于紧急避险?
【我的答案】:甲虽然是精神病人,但其攻击行为属于不法侵害行为,因此甲父的帮助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教辅参考答案】:乙持铁管的反击行为构成正当防卫,甲父不可以在对此进行正当防卫。同时,甲的行为属于“自招风险”,因此甲父的行为也不属于紧急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