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漂亮汉奸李香兰即将被执行枪决,可她却突然解开胸前的衣扣,拿出一张纸条,直接惊呆了执行人员,立刻将她无罪释放。 “不要枪毙我!我不是中国人!”上世纪四十年代,日本战败投降之后,一个被审判的女汉奸听到自己要被枪毙,突然在法庭上突然大喊道,法官听到这句话,顿时十分诧异。 1945年,日本投降的钟声刚刚敲响,一场清算“汉奸”的风暴便席卷了中国大地。而在上海滩,那位红极一时的歌星李香兰,一夜之间从万众追捧的巨星,变成了被判处死刑的阶下囚。罪名是“汉奸”。 李香兰这个名字背后,其实是一个叫山口淑子的日本女人。她1920年生于中国辽宁,父母都是日本人,父亲还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任职。从小生活在中国,她不仅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还在两种文化的夹缝中成长。 1933年,她被父亲的中国同学李际春收为干女儿,从此有了“李香兰”这个名字,也开始以一个“中国人”的身份示人。这种看似独特的优势,却为她日后卷入战争漩涡埋下了最深的隐患。 凭借着出色的嗓音和舞台魅力,李香兰很快在演艺圈崭露头角,成了与周璇等人齐名的上海“七大歌后”之一。她的歌声传遍大街小巷,电影也风靡一时。这耀眼星光的背后,却是一个被时代和政治利用的悲剧。 她主演的《万世流芳》、《白兰之歌》和《中国之夜》等电影,披着爱情故事的外衣,内核却是为日本“大东亚共荣”精心炮制的甜味毒药,意在美化侵略。她那些脍炙人口的歌曲,比如《夜来香》,歌词也被日本军方篡改,成了麻痹人心的靡靡之音。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李香兰的日本血统和中国名字成了一种完美的伪装,她越是以“中国人”的形象出现,就越能助长殖民文化的渗透,也为她自己钉上了“汉奸”的耻辱柱。 1945年日本战败,国民政府开始大规模清算汉奸,李香兰自然在劫难逃。法庭上,检方指控她以艺人身份为日本侵略张目,其文化宣传的危害甚至比枪炮更甚。 李香兰辩解说,剧本和歌词都由日本人决定,她一个演员根本无从选择。但在民族大义面前,这种“身不由己”的说法显得苍白无力。法庭并未采纳她的辩词,最终以汉奸罪判处她死刑。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的生命将在12月8日的刑场上画上句号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在法庭上,李香兰的朋友带来了她的户籍证明,那张皱巴巴的纸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她的日本本名:山口淑子。法官看到这份证明,一时语塞。 说白了,“汉奸罪”的适用对象必须是中国公民。法律就是法律,无论公众情绪多么愤怒,中国法庭也无权审判一个日本公民的“叛国”。最终,法官只能当庭宣布她无罪释放。 尽管李香兰靠着国籍躲过了死刑,但社会对她的审判远未结束。法官在判词中毫不客气地对她说:“你在伦理上、道义上,是应该感到羞愧的。”法律可以赦免她的“罪”,却无法洗刷她在人们心中的“污点”。 1946年初,李香兰被遣返回日本,做回了山口淑子。她重返演艺圈,甚至还去好莱坞发展过。不过,她人生的下半场,却走向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向。这位曾被中国人唾骂的“文化汉奸”,竟然在1974年至1992年间,当选并连任了日本参议院议员,成了一名政治家。 晚年的山口淑子,积极投身于中日友好事业,她多次公开表示“中国是养育我的母亲之国”,并坚定反对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她似乎在用余生的行动,为自己年轻时扮演过的角色,寻求一种弥补和救赎。 回顾李香兰的一生,她始终是一个被撕裂的复杂符号。她既是日本军国主义的“文化工具”,又是一个在时代洪流中身不由己的个体。她的故事,远不是简单的黑白对错可以概括。 从一个战时的宣传偶像,到后来中日友好的推动者,李香兰的转变,既是她个人命运的写照,也折射出中日两国关系几十年的风云变幻。 说到底,李香兰的故事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复杂性。她的身份让她逃过了死刑,但她的行为却让人无法轻易原谅。战争让无数人失去了家园和亲人,而文化却成了侵略者的工具。 信源:《山口淑子与中日关系》. 东京大学出版社, 1998.
1945年,漂亮汉奸李香兰即将被执行枪决,可她却突然解开胸前的衣扣,拿出一张纸条
烟雨评社
2025-07-14 10: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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